技能培训单位不退款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5:4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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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公司押金写成培训费,离职了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收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原问题:《公司押金写成培训费,离职了不给退`有法律能帮助吗?》回复于 2023-02-20 15: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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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4759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缔结合同的时候,即可以约定货物交付时,也可以约定服务履行后费用支付,但是因合同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另一方未能享受完整服务的,交付方有权要求支付依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因此,如果技能培训单位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实质性义务而致使学员未能得到相应服务,学员有权要求技能培训单位退还费用或者其他补偿。如果技能培训单位不同意进行退款,则可能构成违约,是违法的。回复于 2023-02-20 15: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