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残疾人,我的单位在2010年7月破产了,我当时住了单身宿舍是单位分的,没有签合同,但是另有37个合同制工却和总厂分公司签了长期居住合同,住了15年了,2011年厂187亩地卖了177亩给开发商收了房子,剩的十亩就是有一个4层单身宿舍一共有99间房子,37个职工是原厂在石油路时分了住的,2004年5月搬到二郎新厂单身宿舍,我是固定工还有4个职工是合同制工,我们5个是2008年才分去住的,现在这十亩地由国地公司买了,他说我们5人不合法,已强制封了2家人,现在又赶我和另两个职工走,问一下律师,这3个职工和37个职工同一破产宣判,为什么却有不同结果,麻烦问一下,谢谢。
房产纠纷重庆 重庆2024-11-21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