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四个小孩,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全家已经搬到镇上居住,以前在农村住的老房子因多年无人居住已经快崩塌。老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两个儿子的名字。现在两个儿子想修葺老房子,两个女儿不想出钱出力,但是又怕修好以后女儿要来争。是否可以让老人家签一份声明,就是修好后房子是两个儿子共同所有,女儿无权干涉和使用,这样的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如果有,声明需要有什么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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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房子有大女儿25%.二儿子25%.三女儿50%,现在两个女儿没有进行赡养,由儿子和儿媳照顾,两个女儿是否还有按遗嘱继承遗产权利。
遗嘱成立的要件有:(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从你描述看,你是对遗嘱的形式是否合法有房产是老人的名字,现在老人去世了,没有遗嘱,现在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谁来继承房产呢
既然老人没有遗嘱,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儿子和两个女儿平均分配遗产,不过老人一直由儿子抚养,因此儿子可以多分一些。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爷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儿子和儿媳以去世 老人一直有我爸 赡养 现在大女儿的丈夫说如果老人去世遗产不均分的话就起诉 但是他们没有赡养过老人 如果老人去世没有留有遗嘱 这遗产应该怎么分 他起诉有用吗?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话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儿媳无权分得该房屋,但是作为老人的孙子女是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的如果两个儿媳每个人有一个儿子(儿子系儿媳与老人的儿子所生)那么房产应该分为三份,女儿,两个孙子一人一份但是考虑你作为女儿提出问题,你可老人去世房子儿子继承,有三个女儿,两个成查出父女关系,小女儿查不出父女关系
儿媳要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儿媳与其他几个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买房子的时候儿媳儿子有出资,那么在除去出资部分(此出资部分会考虑货币增值、贬值等因素调整),儿媳与其它子女享有同等的分割权利。孙女与老人的房产分割没有关系。在分割的过程中如果生了两个女儿,亲戚还要我生儿子生到有儿子为止我能告他们吗?
前提是对两个女儿的照顾,你老公尽心尽责没有?照顾好了吗?还是你劳心劳力的比较多?再者,你们家条件宽裕吗?超生罚款是否能交得起?并且能富裕的养育三个孩子?其次,他家里人帮忙照顾孩子了吗?抑或是你大部分时间在照料着孩子?另外,孩子们的教育是否已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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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