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7年占用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过地,我没有证据)建厂房成立公司镇政府,村委都出具了土地来源证明,合同正常履行十几年,但现在应为合同纠纷诉讼到法院,一审说合同正常,二审根据镇政府出具我所占土地大部分属于林地,法院就说我改变了土地性质,判决协议无效,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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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有2处国有找拨土地厂房法院未经政府审批被法院强行拍卖了,我该怎么办啊?谢谢!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法院能查封,其进行拍卖处理的时候,注意拍得人要补交该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口头协议把地租给地邻,现解除合同,但地邻还给我的土地与原有土地证上相差一亩,起诉到法院二审败诉,法院称村委会证明我现有土地与原有土地相差一亩因村干部不出庭作证不予采信,我能申请再审期间,申请法院亲自调查取证吗?
一、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根地,林地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改变了土地性质建了厂子
一般来说,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1.变更肯定要有依据的,这属于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土地纠纷,我们要告镇政府
遇到纠纷,如果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你好。有个企业在我们村租林地地47亩,然后现在变成了碎石场,算是改变了土地性质吗?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 【定义】: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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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