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德国籍犹太人父子,为逃避纳粹的迫害,从德国逃到英国,暂居在伦敦。不久,父亲因病离世,留有大笔遗产,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其子要求继承这笔遗产,但管理难民事务的当地官员认为该遗产为无人继承财产,因为依英格兰的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德国法。但依当时纳粹德国的继承法,犹太人无继承能力。问题:假如你是处理该案的法官,你会如何确定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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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德州遗产继承法
是美国法中比较发达的一部分。规定有严格的遗产管理制度:动产在分配给继承人以前,必须交由遗产管理人管理;不动产在理论上可直接移交继承人,但实际上也经过一段管理。管理人的指定、权限和报酬等都有详细规定。不动产的继承依财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依被遗产继承法咨询,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继承人因被继承人的债务被起诉,诉讼时放弃继承遗产有效吗
继承人仅以遗产范围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继承人个人财产不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父子同时死亡儿子还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一般来说,民事法律行为都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是对于父亲这种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人为他主张权利的话,法律为保护其权利会有相的规定来延长或者中止诉讼时效。 父亲死后,大儿子的同胞兄弟应该也是父亲的子女啊,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话自然是作为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在还没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可以把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转赠给另一个合法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即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被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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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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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