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工资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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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经营者,因疫情经营困难,申请破产,无力支付员工赔偿,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公司资金被冻结,导致经营困难,老板口头通知我被裁员
你首先要收集证据,所有和公司有关的证物、证人证言、当然证人更好。要能证明你在该公司上过班。他赔你工资是‘必需的’。你给经理说明你的要求,他如果不同意。你就给老板说明严重后果。然后去所在辖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最后才走仲裁的程序。 大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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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