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水电改造以报价单形式包工包料并完成施工,后发现其报价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且未按业主要求点对点施工,怎么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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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业主要求全包,装修公司前期也是按照全包报价,现在工程进行到水电改造验收,验收后装修公司以合同中水电报价为预收款,要求业主补缴水电改造产生的其他费用,共计14000余元,此项费用在签合同时、确认水电方案时、改造实施过程中都未提及,是否可以拒绝付款,并且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
本帖最后由 纠结 于 2011-9-16 15:53 编辑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 装修项目变更要签订协议 发现了决算书里的种种问题后,金女士拒绝支付超出预算的2400元钱,但该公司却坚持要她付清款项。事情就此僵住。 杭州铭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张和装修公司未有签订报价单,现在产生纠纷,报价单里存在多报冲泡的现象,我想问我怎么维权。
一、正确识别问题的性质。事情的发生,是属于对方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还是第三者因素。在这里,主观因素是指这种问题的出现,由对方主观导致。客观因素是指由于天气、灾难、战争等客观因素引起的。第三者因素是指问题的发生由甲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所导致。1)房屋装修,个人之间签的合同,合同约定工人进场5个工作日内付第一笔款50%,施工完成验收后付第二笔款40%,施工完成后2个月付款10%。现在乙方再未完成施工内容就要求甲方付第二笔款,不然就停工不做了。这种情况下甲方怎么办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房屋装修,个人之间签的合同,合同约定工人进场5个工作日内付第一笔款50%,施工完成验收后付第二笔款40%,施工完成后2个月付款10%。现在乙方再未完成施工内容就要求甲方付第二笔款,不然就停工不做了。这种情况下甲方怎么办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装饰公司分包家装木瓦水电油工四个工种,包工包料,现在己经公司业主我三方验收合格后并签字了。公司不给结算剩下工程款
合同样本如下: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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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