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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获取他人手机号,未公开什么罪

刑事辩护广西 南宁2024-11-21 23:31

律师回复

  • 李永慧律师
    月帮助48106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回复于 2023-06-29 13:59:23 咨询他
  • 蒋燕楚律师
    月帮助18896
    请详细描述你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有需要,可以点击我的头像
    回复于 2023-06-29 09:39: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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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违法收费,获取他人财物。

如果只收了三百元钱,没有其它的违法违规,是不够开除条件的。根据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满5000元,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如果想开除,必须要能够证明还有其它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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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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