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车位归开发商,业主认为归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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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法拍房的车位可以归新业主使用么
从理论上讲,小区公共区域应该归所有住户共同所有,住户当然可拥有使用权和处置权,所以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用哪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不用哪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权人有决定权,但因为是所有住户共有,所以做出意思表示前题是大部分业主一致同意。你的情况开发商在人防车位只给买了其他车位的业主挂牌,不给租车位的业主挂牌子,合法不
人防和地上车位都是属于共用设施,拿去抵押房管局都不会接招,当然也不能卖了, 除非整体交易。 而地下车位是租还是售,这个是开发商或物业自己的经营策略了,通常他们会偏向于卖,可快速回笼资金,而且不必在租用车位的管理中投入更多的管理成本。 对于业小区地面车位,开发商用合同约定项目中的车位未计入公摊,产权归出卖方。开发商有权卖吗?
《物权法》起草专家明确表示支持,已由业主公摊的车库属业主所有,不适用于《物权法》的约定原则,开发商再卖属于欺诈。事实上,开发商也已把小区的所有配套设施(包括车库、会所、学校)摊入购房成本。一句话,业主其实已为小区的所有物业埋单。《物权法》起咨询物业起诉业主车位的问题
前往百度APP查看回答您好,这边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地面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业主当然有“优先享受小区停车位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免费停。业主委员会有制定停车规则的权力,并且由物业来执行。提问地下停车位很多租业主维权,开发商前期未配备车位,现在不让进小区
我看不到图片。物业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开发商对地上地下车位都可以租、卖、送。 原问题:《业主未购买地下停车位,车辆不让进入小区是否合法, 小区车位因未卖完也不做出租》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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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