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的答复与判决书工程名称不符,更与规划、建设部门的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不符,是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图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图二:榆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图(在案证据)注:在案证据,是指(2017)陕0802民初316号判决书中的证据。图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图(在案证据)图四:(2016)陕0802民初6822号判决书第三页截图事实与理由:1、你院回复(图一)的工程名称与6822号判决书(图四)的工程名称不符;2、与规划(图二
合同纠纷陕西 榆林2024-11-22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