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后借了三次高利贷。都是同一个人。第1次是2022年11月17日,向对方借了8000块钱。于2023年1月9号归还。总计还款11,100元。第2次于2023年1月15日。向对方借了5000元。于2023年3月1日,总计还款8860元。第3次,2023年8月17日向对方借款1万元。截止今日已经还款5810元。三次累计借款23,000元。已还26,77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向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债务关系。并且不得骚扰我的家人,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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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朋友借了12万块钱,对方要起诉我,因为我是骗了他
这个是告不了的,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你又没有证据,只要他不承认,你就那他没办法的,这种事很麻烦,你想拿回钱难咯,这个不能走正常的程序,办法倒是很多,就是看你敢不敢做了,第一死皮赖脸去他家,他公司找他,第二实在不行就找代收款的,那样也可以拿回来我是有个借债的事,对方借了我一万元,找到他家赖帐,当时我还报警了
您好!希望能帮到你!首先,你提起的是民事诉讼,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其住所。法院要求原告(也就是你)提供的地址是指能够找到他的地方。如果确实是对方的住址,法院是有权留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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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