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被法院追回的原因有哪些
劳动争议2024-11-22 14: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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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给你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原问题:《什么情况会要求退回失业金》回复于 2022-11-23 07: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