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申请执行,却七八年不还钱可以算利息吗

经济纠纷2024-10-06 21:5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逾期利息,是按照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还是一年期贷款利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扩展资料:案例:2015年2月,下岗工人朱某作为借款人、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作为保证人和沁阳某银行共同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2015年2月10日,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和作为信用担保人李某与借款人朱某签订了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三方分别签字盖章。2015年2月11日,沁阳某银行与朱某、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签订了一份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朱某的丈夫于某作为配偶也签字确认。上述三份合同签订后,沁阳某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于2015年2月12日将80000元贷款给朱某,合同约定还款时间为2016年2月10日。逾期后,朱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2016年9月9日,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按照合同约定将朱某违约未还款的59995.35元本金及3124.64元利息共计63112元代为偿还。后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诉至法院,要求朱某等人偿还63112元。2018年3月28日,沁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应偿还原告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63112元及利息,于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沁阳市再就业办公室于2018年7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原问题:《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的逾期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
    回复于 2022-05-18 22:51:40

相似问题解答

法院判决书要求支付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及廷迟利息两种吗?

答:是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及逾期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逾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逾期利息。

你好,执行费是按照1、申请执行的本金。2、申请执行的本金利息。3、申请执行的本金、利息、律师费。4、实际执行款。例如,我申请执行50万,而实际执行到账5万,这个应该按照哪个标的算?谢谢!

声请法院强制执行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执行金额怎么算利息

要看判决书上怎么判决的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