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深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
合同纠纷2025-01-17 09:2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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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中第三种情况,如果没有协商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两个月工资。如果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需要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可能需要补偿你1-3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实在是心有不甘,看有没有证据表明这家公司加班没给工资,这个可以去告他。 原问题:《深圳企业提出解除劳务工合同应该怎么赔偿?》回复于 2022-11-23 05: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