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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我自己去申报,厂里不提供材料我该怎么办,人社机构叫我把和老板签的劳动合同拿过来,但我和老板没签劳动合同,他只给我签了一份劳务合同

劳动争议2024-11-24 09:5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用人单位不提供签字盖章,与用人单位也没签署劳动合同。只要能找到与单位有关的工作证明信息即可,如打卡记录、工作牌或其他能证明期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自行申请工伤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原问题:《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用人单位不提供签字盖章,与用人单位也没签署劳动合同!不能申请 我该怎么办?》
    回复于 2022-05-18 22:22:41
  • 姜浩律师
    月帮助827
    你好!可以点我头像,进行专业的一对一法律咨询(有问必答)
    回复于 2021-12-07 10:59: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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