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办理户籍,加曾用名,不予办理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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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可以去女方户籍所在办理离婚吗?
双方当事人可以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梅州)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去办理?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派出所拖着不给办理
原问题:《如果报案了,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却迟迟拖着不给办理,应该怎么办?》破碎婚姻女方户籍办理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的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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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