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的被害人。
损害赔偿2025-01-17 16: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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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强奸案中,被害人能获得的赔偿金几乎为零,即使主张这一赔偿,也是赔偿实际物资损失为限,现行法律还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实际损失是没有多少的。也许这是现行法律不尽人意的地方,强奸案中精神损害实际上是客观存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155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根扰《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明确规定了,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院(法释【2002】17号)针对此问题作了进一步批复,除前述规定内容外,还增加了“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内容。也就是排除了刑事案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 原问题:《强奸案中,被害人能获得多少赔偿金》回复于 2022-05-18 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