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弟姐妹三人已法院判决继承父母三等分房产,通过变更过户三人已有三等分的产证,我和我哥需要出售房子,而我姐她不愿出售,要搞事,请问我和哥是否可以出售房子?
房产纠纷2025-01-18 16: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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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首先应确认你父亲没有立遗嘱;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才有下面的程序;2、协商解决,由你母亲以及你们姊妹三人协商,协商一致后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很多地方都需要经公证部门公证),放弃继承的应书面确认,房产的分割按协商意见处理;3、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你和你二姐都要求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无论过户至哪个名下,均应得到你母亲的支持,因为首先要将房产分割1半给你母亲,剩余的一半才是你父亲死后的遗产,由你母亲与你们三姊妹平均分配,也就是说你母亲占房产的3/4,无论过户至谁名下,都要给其他人补偿,当然可以以赠与的方式不支付补偿费;5、无论与父母是否住在一起,只要是尽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都可以适当多分一点,但这是在法院诉讼中由法官依据个案不同情况自由裁量,没有具体的规定 原问题:《关于三姊妹分父亲遗产(房产)的问题。》回复于 2022-12-09 07: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