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请问一下,法院判决2017年的经济纠纷有疑问怎么办

经济纠纷2025-04-02 20:5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有经济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先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即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后,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期限再申请的,法院不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情况。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10、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于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仍然是可以查封拍卖的。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原问题:《经济纠纷的问题上法院怎么处理》
    回复于 2022-05-18 16:14:37
  • 郝碧佳律师
    月帮助7471
    你可以申请再审 但是需要符合再审的理由 因为再审是六个月提起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下除外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包括具体详细的解答您的疑问、如何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诉讼时间流程等相关法律问题,请购买我的电话咨询服务,非常感谢。
    回复于 2021-12-10 21:06:08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法院判决的经济纠纷,执行太难

执行难不单单是你一个人遇见的问题,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问题。在实数无奈的情形下,申请法院执行,如执行的对象是个人,如果拒不执行,采取拘留、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如果是单位、公司,可以采取冻结公司账号,冻结固定资产等措施。 原问题:《

经济纠纷目前已近判决

展开全部如果已经到了执行程序就不能上诉了。因为原判决已经生效了。如果原判决确实错误或者程序违法或者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可通过再审程序纠正。但一般情况下再审的提起机率非常小。 原问题:《请问经济纠纷 法院已判决已在执行 被告还能上诉么 该怎么办

请问一下,法院已判决,老赖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

1、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经济纠纷没开庭判决,法院有权冻结银行卡吗

你好 是什么案件了 若是经济纠纷 银行卡会被法院冻结的 这样防止你转移财产 原问题:《被法院起诉还没开庭会不会冻结银行卡》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