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人共四个子女,过世后著作权继承经协商由我父亲继承,请问具体继承手续怎么办?
财产继承2024-11-21 21:27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补充回答:1、房产全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遗孀、另一半才是去世老人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遗孀、四个子女共同继承;遗孀占3/5 ,四个子女各占1/10。2、“老人也心灰意冷,萌生追随老伴之意了”:不知你是遗孀的什么人,世上事都如此,劝劝老人吧,剩余的房产足够遗孀生活,即使没有一点财产,子女不赡养也可以将他们告上法庭,不必为这点事就想不开。3、遗孀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请求分割去世老人的遗产:将遗孀自己应得的全部分清,然后可以用这些财产设一个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在分割遗产后自己掌握自己所有的财产,同时可以向子女索要赡养费,不给也可以到法院告子女:不管子女是否分到老人的财产,都必须尽赡养义务的。1、三处房产;(1)如果全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老伴所有、另一伴才是去世者的遗产。(2)如果其中有房产是去世老人在结婚前取得的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前个人财产部分全部成为遗产。2、“请问按正常政策应如何分配财产,五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1)能分配的,只能是去世老人的遗产,不能分配属于在世老伴的一半。(2)不是按“政策”分配,而是按《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配。(3)五人各占的比例是:老伴占3/5 ,四个子女各占1/10(这是一般情况下,继承时均分的比例。如果继承人中有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多分;与被继承人生前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者可以多分;对被告继承人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具体多分多少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起诉时由法官根据证据情况确定)。3、“倘若打算让老人遗孀独自继承,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正让其他四名子女放弃继承?怎么收费?”:(1)将全部遗产都归老人: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写下放弃继承协议,并将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其后由在世的老伴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老伴的身份证、房产证、公证后的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到老伴名下就可以了。(2)不是“是否需要”的问题,按现在的规定,想将房产过户给老伴的,必须有公证处的公证。(3)收费:楼上朋友已经给出。4、“可以的话请给出广东地区相关政府政策文件的出处”:(1)广东地区是否有相关规定不清楚,你去找找百度中广东的律师,很多。(2)一般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5、老伴“年老无助,无人赡养,生活条件极差”:怎么会?不是有四个子女吗?子女必须对老伴尽赡养义务,不赡养的,老伴可以起诉子女索要赡养费:索要赡养费的案件可以在老伴所在地法院起诉、而且可以申请诉讼费缓减免、和申请先予执行的。6、以遗孀利益为前提的最优方案?(1)如果四个子女在去世的老人生前有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遗孀可以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少分四个子女去世老人的遗产、而将大部分遗产争取归遗孀所有;(2)如果四个子女对遗孀不尽赡养义务:遗孀可以到法院起诉四个子女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后子女仍然不赡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遗孀也可以将自己所有的一半财产 从去世老人那里继承来的遗产,用来设定遗赠扶养协议(即:在协议中约定由某人、某些人或组织对遗孀尽生养死葬义务,在遗孀去世后遗孀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就归协议人所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人应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和谐社会,应当做到老有所依;为人子女,必须知道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从法律义务上从人情上都应赡养父母,法院在索要赡养费的案子中一般会倾向于照顾老人。 原问题:《老人去世后财产的继承问题,请各位专业的法律人士解答,谢谢》回复于 2022-11-23 01: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