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有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给儿子,现金平分。女儿有残疾证但是和正常人一样,请问遗嘱有效吗?
财产继承2024-11-21 23:4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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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父亲通过遗嘱的方式把自己个人房子留给3个女儿了,那么这个房子继母是没有份额的,所以卖房子的时候是不需要继母签字的。2.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们对继母具有赡养义务的。 原问题:《父亲过世有遗嘱把属于个人财产的房产只留给3个女儿,女儿要卖房子,继母需要签字吗,需要对继母进行赡养》回复于 2022-11-23 01: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