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我父母有我爷爷留下的一份庄基地,在去年我村拆迂时村里没有给我父亲分上这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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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们都是城市户口,.村里有没有权力没收老宅基地? 宅基地有没有转让的权力 如果我不卖,我要在原基地上盖房子可不可以? 问题补充:老宅基地上面有房子,现在村里说不让我盖也不让我卖。要没收。我想问村委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权力没收我继承的老房和宅基地 上海律师答: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你的具体案情,我认为:你不是法定顺序的继承人,无权继承你爷爷奶奶的房屋,当然也无权申请当地政府确认你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包括你父亲在内的有继承权的法定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爷爷奶奶的房屋,并向当地政府申请确认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假如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除你父亲以外,没有其他法定顺序的继承人或者虽然有其他法定顺序的继承人但他们商定放弃继承权,则可以由你父亲一个人来继承你爷爷奶奶的房屋,并向当地政府申请确认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假如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定顺序的继承人包括你父亲也不在了(当然这只是为了说明问题而假设),则你就可以直接以你的名义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房屋,并以你的名义直接向当地政府申请确认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程序: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门申请,经现场踏勘和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向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村民委员会无权收回房屋和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管理权和公民依法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不冲突。至于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否可以在该宅基地上盖房子,那要看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村镇建设规划。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可以向该宅基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申请,经过审查如符合当地村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管理部门会向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简称“一证两书”)。按证依法施工建房,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例外情况:假如你爷爷奶奶的法定顺序继承人在你爷爷奶奶生前不尽赡养义务,其生活来源主要靠村民委员会供养,则在其去世后村委会有权接收房产并收回宅基地。 原问题:《问上海律师:爷爷奶奶农村的宅基地我们可以继承吗》回复于 2022-05-18 15: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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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在农村留下一所老房子,现在我爷爷和我父亲都去逝了,村了再没给我任何通知情况下拆了我的房子
一户一地就是一个家庭只能有一块符合规划的宅基地,如果另外还有一块,不管是否符合规划都需要收回,当然可以选择自己要那一块。宅基地不适用继承,就是根据一户一地和规划审查批准,而且可以是任何时候,房子可以折价给后续使用者或者自己拆掉要了破砖烂瓦我爸以前在村里有宅基地,后来到别的村里去了,那村里宅基地我可以继承吗
首先,必须明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多次指出,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房一户”政策,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套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房。这也为农村宅基地的政治混乱,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从长远来看对国家和人民都是有爷爷在世,我父亲刚去世,未来爷爷去世后,爷爷抚恤金是否可以由孙子领取父亲那一部分?
您好: 如果没有任何遗嘱,您的父亲,伯父和叔叔对于您爷爷,奶奶留下来的财产有平均继承的权利,也就是一人三分之一。 您的大伯与奶奶住的比较近,也就是说如果他尽的赡养义务较多的话,可以适当多分,但如果他比起您的父亲,叔叔来并没有明显多承担赡我爷爷户口在我家,房产证上没有我爷爷名字。如果我爷爷去世了,我的姑妈有权分我家房子吗?
需办手续: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二,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应交费用: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 元。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我大哥先与我父母去世20多年,我母亲在2014年去世我父亲在2019年去世我父亲去世以后给我留有一处房产,我父亲写有一份遗嘱。现在我大哥家的侄子告诉我他有代位继承权。他是否真的有代位继承权
不能按照父子继承的关系继承这处房产了。因为20年前您爷爷已经按照您说的遗嘱协议或者遗产协议,继承了这处房产(继承关系不仅仅是去世的父母传给子女,也可以过世的子女传给自己的父母)。 您对于此处房产的继承权利,首先要您爷爷去世没有明确的遗嘱指明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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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