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我们不满意想上诉
劳动争议2024-11-1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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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也就是说,对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最快捷的办法是上诉,但前提是没有超过十天的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而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认为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有错误而提出重新审判案件请求,以纠正原判决中错误的行为。 原问题:《如果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是上诉?申诉?如何上诉?如何申诉?》回复于 2022-05-18 1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