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贩卖毒品,好多年前的事情,有人指认贩卖毒品,现在知道的是有一条转账记录,有4个人指认
刑事辩护2025-01-17 09: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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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XX或者甲基XX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XX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X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XX或者甲基XX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XX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不满二百克、海XX或者甲基XX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XX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XX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X,未经处理的,XX数量累计计算。 原问题:《有人知道量刑标准吗?4人指证在贩毒者那里拿的毒品累计4克,算情节严重吗》回复于 2022-12-09 05: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