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建校施工伤害成二级肢体瘫残算工伤吗?2013年2月26日,时年57岁农民建筑工人王勤至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位于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实验中学校园内的学生宿舍楼{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工地普工。工资待工程建筑完成后结算付清。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签劳动合同,也没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帽等防暑降温必要的劳安用品。同年7月16日三伏酷暑期间,因长期丧失劳保措施王勤暑晕昏迷不省人事跌倒在六楼露天高空施工过程当中。工友们当即背送博白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瘫残《残疾证号码:45252819570602051642》。相关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博劳人仲案不字[2014]第9号》谎称:被申请人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主体不适格”残忍拒绝伤残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建校瘫残劳动者诉求劳动关系被广西法院、检察院驳回……。诉求工伤也被广西三级法院2021.5月的裁定书《(2021)桂行申127号》驳回…。建校施工瘫残的农民建筑工人为了保障继续生存,只有诉求工伤等同待遇赔偿……
劳动争议2024-11-21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