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出所的所长及民警暴力欧打致伤
损害赔偿2024-11-21 19:5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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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派出所干警在所内欧打被询问者致三根肋骨折,属于轻伤,打人者涉嫌暴力取证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原问题:《派出所干警在所内欧打被询问者致三根肋骨折应负什么责任》回复于 2022-11-22 23: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