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继承权。请问亲友能继承吗?
财产继承2024-11-21 11:0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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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承租人已故,但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产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 如果租赁人死亡,在租赁期内该户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继续按原租约履行。依据是民通意见119条第1款 因此在承租人已故情况下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 2.使用权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因为使用权带来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3.本质上是否可以理解为将使用权房屋出售给开发商从而将现金变为承租人遗产 可以那样理解,从结果上看是一样的。如果从法律上理解,就是因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了产权变更从而危及了承租人的租赁利益,因此对侵犯承租人的这部分利益给予补偿或者赔偿。换到房屋拆迁就是因为侵犯了租房者的承租权利而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回迁补偿 4.按照继承法第13条提出的可以平均分配 因为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所以法律上的承租人依然是没有变化的,在这个情况下虽然其户口上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在租赁期内承租,但是在拆迁时租赁的房屋依然是属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所以拆迁补偿是对承租人的合法补偿而不是对共同居住人的补偿 因此即使拆迁补偿是在承租人故去后才取得,但是是对其生前权利所置换出来的利益,依法可以按照遗产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可以适用继承法处理 5.请懂得相关法律的人士给予详尽的解答 这里是购房版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请你把这个提问重新分类到法律版块呢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原问题:《仅具有使用权的房屋,共同居住人可以继承吗》回复于 2022-11-22 23: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