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建筑工地伤亡事故

劳动争议2024-11-21 12:5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是越来越多的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而上述被雇佣人员的素质是参差不齐,同时再加上施工企业等的安全教育不受重视(比如很多农民工是放下锄头就走入工地进行相应的工作,在进入工地工作前根本就没有收到过相应的安全教育等),以上原因造成建筑工地上时常发生伤亡事故。发生伤亡事故后如何处理,笔者结合处理过的大量伤亡纠纷作以下总结。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以下均应受害方代替)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而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存有一定的差异,同时尽管国家目前对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是否可以兼得尚未有明确规定与答复,理论上及实务中有部分人员坚持认为是可以兼得的,但是笔者认为这两者都兼得的话,在实践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比如说两种途径都涉及的医疗费,都需要医疗费票据原件,都需要存档的,但是只有一份原件,如何处理?等等),但是两者之间的差额是应当得到赔偿的(比如工伤途径中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笔者认为受害方可以选择一种赔付数额较高的途径来主张,如果该种途径尚有没有赔付的项目,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来赔付的。 (一)侵权途径 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 (二)工伤途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目前基本认为只要是构成工伤的,受害方无事故责任;其次是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项目,可以另外加上就是;最后就是需要结合赔付项目来确定赔付数额及签订协议。采取以上两种途径来处理伤亡事故,在实践中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途径选择:赔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途径,因为两种途径有不同赔付项目、赔付标准、处理程序(尤其重要,工伤途径需要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后再处理赔付问题,而侵权可以直接诉讼)等。2、签订协议后的处理:实践中有很多签订完协议后反悔又诉讼至法院的争议,因此,笔者建议签订完协议后最好到法院走调解程序(让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程序(让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这样也防止当事人的反悔来撤销协议等。以上内容,笔者是结合处理的伤亡事故进行的简单总结,在实践中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处理思路及技巧等来更好地处理相应的伤亡事故。) 原问题:《建筑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处理?》
    回复于 2022-11-22 23:21:41

相似问题解答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

承包人和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属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是工伤。工伤能拿多少钱啊,就这么一点,明显应该走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在举证方面,工伤和雇佣关系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另一般这种建筑工地,不会认定是工伤。 原问题:《建筑工地发生工伤

建筑工地老人病亡

原问题:《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在建筑工地上上班时突然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咨询建筑工地工伤,赔偿事宜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事宜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

汽车伤亡事故关于抚慰金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