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工到用人单位工作了11年是央企,现在单位没有活了想把我退回劳务公司,请问有没有补偿
劳动争议2024-11-21 22: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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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不存在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你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重新为你找到一份适宜的工作,在待业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你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能继续为你介绍工作,那么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劳务派遣单位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原问题:《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了6年多,现合同期未到,用工单位与我解除合同,把我退回劳务派遣单》回复于 2022-12-23 1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