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过世多年,名下有一套房产,父母在世时跟兄弟姐妹已经口头声明过,房产留给我,由于兄弟姐妹都不在一个城市,现在我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哪些程序??
财产继承2024-11-22 15:1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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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要看是什么遗嘱,若不是自书遗嘱,还需要有其它见证人(2人以上),要不该遗嘱无效。若是自书遗嘱则不需要其它见证人。 2、法定继承人除了自己和两个哥哥外,还有没有其它人,如姐姐、妹妹等。若有,在过户时都要签字,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不管是什么样的遗嘱,在过户前,一般都要到公证机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遗嘱形式 我国《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我国《继承法》对见证人的要求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对遗嘱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如果想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有效,遗嘱见证人必须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这三类人。否则,所立的遗嘱无效。综合上述法律要点,再结合遗嘱,即可判断遗嘱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了。 原问题:《父母已去世,他们生前遗嘱将房产留给我(两哥哥同意后并签了字)可有效?如何过户?需要去公证吗》回复于 2022-11-20 13: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