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前上班的公司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旷工离职了,但我还有10天的工资没发。打电话问了公司说旷离的都是没有工资的请问一下这个问题这样处理。
经济纠纷2024-11-21 23:0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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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原公司没有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违法行为。你离开公司没有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是你的不对。公司与你所签的劳动合同,如无违法的约定是有效的。你与公司事实劳动关系从2008年11月份开始,公司应该从此时为你缴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没有缴交,单位应补缴,否则可提出仲裁。你没有办理手续没有上班,属于旷工。如公司有规定旷工属严重违纪,你公司可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正常工作的应发回工资给你。如原公司已给你停保,那对现在的工作无多大影响。如原公司没有给你停保,现公司可能无法给你缴交社保。 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到人保局(劳动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举报、提出仲裁......劳动者保存好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 原问题:《关于擅自离职的问题,请教懂劳动法的高手》回复于 2022-11-22 21: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