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 “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已于2018年5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2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仲裁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相关咨询

劳动仲裁法律顾问

你好,我是李律师。需要劳动仲裁法律顾问的话可以联系我。17721515389微信同号。

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纠纷案件

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你说具体什么事项需要咨询的

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纠纷案件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劳动仲裁 怎么个劳动仲裁法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纠纷案件可以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怀孕期裁员是不合法的,但你坚决不能写离职申请,如果写了就算是你自愿离职的了,企业会拿你写的离职申请当做证据的。  《劳动

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怀孕期裁员是不合法的,但你坚决不能写离职申请,如果写了就算是你自愿离职的了,企业会拿你写的离职申请当做证据的。  《劳动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