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 [查看详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食药监科〔2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 [查看详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2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 [查看详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医疗器械产业是资本技术密 [查看详情]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应当 [查看详情]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查看详情]

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 [查看详情]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医 [查看详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的通告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某些医疗器械可能含有动物来源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构成该器械的主要部件(例如牛/猪源心脏瓣膜、羊肠 [查看详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移动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移动医疗器械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的内容是否适用, [查看详情]

相关咨询

你好 医疗器械法规顾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 关于发布《医用外

医疗器械公司可以集资吗?

这个问题分两方面,如果是政府财政拨款并大批量单一品种采购,一般是政府采购,再分配或调拨给医疗机构;如果是医院自有资金,一

举报医疗器械违规生产有奖励吗

据8月22日消息,食药监总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根据

医疗器械退货问题

首先要看你该商品是否为网络、电话或者邮购等方式购得,如果是的话那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七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

你好,网上购买的医疗器械使用半年多一点用没有可以退货或者要求赔偿吗

展开全部购买医疗器械产品,一定要获取厂家的资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所购产品需要获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的违法行为和分析

你好!首先祝你身体健康!我来和你谈谈关于“眼保姆”的问题。频频露面的“眼保姆”、“二十六位帝皇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