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查看详情]

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查看详情]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查看详情]

未婚生子属于违法行为吗

未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父母的结婚证、计划生育部门的准生证、以及医院的出生证明,对于未婚所生育的子女不能上户口,因为没结婚没有这些证明,而且上户口时,需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婚生育属于违法行为吗? [查看详情]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查看详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查看详情]

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证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查看详情]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相关咨询

举报身边违法行为

首先打开交管12123APP,然后点击服务中心,再点击咨询电话,然后拨打违法处理处电话进行举报即可。举报时需要准备证据包

行政违法行为是什么

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或者违反治安处罚等违法行为

我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一、如果发现交通车辆驾驶违法行为,可以马上向正在执勤的交警或者拨打122、110举报。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

拖欠赌资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捡到东西拒不归还是违法行为民法上属于不当得利行为,拾得人有返还的义务:《民通》第79条,拾得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拒不返

顺风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顺风车也就是说你没有付车费,因此不属于交易,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是应该鼓励的。但是如果付车费,不管付多少都属于非法营运,是

请问探矿哪些属于违法行为?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按照矿产资源勘査、开采、转让、审批登记、补偿费征收、地质资料汇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可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