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 [查看详情]

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xx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 [查看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一、各高级人民法院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省一级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协调本地区法院系统内部的相关改革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 [查看详情]

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xx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 [查看详情]

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烟草、邮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烟草、邮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5号)有关中央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推动中 [查看详情]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 [查看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部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查看详情]

相关咨询

什么案子会移交市局

没批捕证据不足的案子不能移交市局或市检查院的,亲 原问题:《没批捕证据不足的案子能移交市局或市检查院吗》

盗窃罪派出所准备移交检查院了

依据刑诉法,检查机关对普通刑事案件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没有对此类案件的侦查权,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会对你进行讯问,也可能退回

提钱购逾期移交法务是真的吗

还款日是还款的最后期限,晚了就算逾期的(不过现在大部分银行有三天的宽限期,晚两天一般不要紧,但有的银行没有,你要落实好你

移交刑警队后会和解吗?

  刑事案件的撤销权在侦查机关,不是在被害人方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

邦信罪取保候审移交检查院

检察院准备审查起诉了,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你好,请问下因打架案件移交移交到行政了还能撤案吗

你好!可以点我头像,进行专业的一对一法律咨询(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