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办理结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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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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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办理结果的决议(2002年5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九届人民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
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办理结果的决议
(2002年5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的报告。
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在实施议案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1996年1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的决议》,把人才的培养、管理、开发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机制,抓好人才继续教育,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经过五年的努力,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同意结案。议案的实施,对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速我省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省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仍然未能满足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的情况仍然突出,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缺乏情况未有明显改善,人才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的法制建设工作仍有待加强。
会议要求,在实施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仍要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始终把人才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人才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重点应抓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引进人才要坚持“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原则。要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好各类人才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引进人才和原有人才的积极性。二是要加大投入,保证我省人才资源开发的必要资金。省和有条件的市要通过多种渠道设立人才发展基金,有计划地支持人才的引进、培养,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要高度重视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工作。省人民政府要研究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引进和人才资源开发更加优惠的条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引进项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通过引进项目引进人才,特别是通过引进重大项目,引进和留住发展经济的急需人才。四是要加快人才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把人才引进、培养、选用、管理等纳入法制轨道,努力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
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
开发力度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议案》(第1号)交由省政府办理。5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支持监督下,各级政府以及各会办单位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九五”计划提供了人才保证,为实施“十五”计划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结案前,省政府派出检查组分赴广州、汕头、河源、茂名等11个市对议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认为实施议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建议如期结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期基本完成了议案规定的任务
为完成第1号议案规定的任务,1996年省政府成立了省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卢钟鹤副省长担任组长,计划、人事、财政、劳动、科技、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摸清我省人才资源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编制了全省各市、各主要行业系统“九五”及2010年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就人才的教育、培养、培训、使用、流动、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成立几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市、县政府也基本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各级政府从“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加强人才宏观管理和资源开发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列入我省“九五”计划和长远规划,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的决议的通知》(粤府办[1996]16号),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促进了人才资源开发,使人才队伍得到了长足发展,为推动我省经济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主要成效是:
(一)以稳步推行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分类管理。
1.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的宏观管理。结合“九五”期间的机构改革,在全省铺开了推行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过程中,抓住管理的关键环节,全面实施考试录用、量化考核、辞职辞退等制度,从而形成了“严把入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的机制。目前,全省已完成了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工作,形成了一支有34.82万人组成的精干、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均已纳入了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轨道,初步实现了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2.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建立和完善适合事业单位人员自身岗位特点的管理、考核、社会保障等制度以及搞活内部分配、推行人事代理等。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不同程度地探索了改革的路子,有效地激发了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通过深化职称改革,逐步完善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有力地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5年来,有4万多人取得高级职称,20多万人取得中级职称。
3.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造就一支经营管理人员队伍。5年来,我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公司制企业初步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取消了企业的行政级别,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对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普遍实行聘用制;试行企业领导年薪制和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新分配制度等。从而初步搭起了现代企业人事制度的框架,为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的三大机制,逐步解决人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营造多元化的吸引人才机制。一是营造政策环境。5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关于人才资源开发,高层次优秀人才吸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使用,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毕业生就业等多项政策,如深圳市为吸引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制定了“一个放宽,三个优先”的政策,开辟了“绿色通道”;湛江市对引进急需人才制定了灵活的分配制度等。不少地方转变吸引人才的思想观念,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引进新模式,盘活了人才资源。二是营造创业环境。5年来,省政府重点投资建设了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包括4个国家级实验室,54个省重点实验室,115个重点学科,157家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后企业工作站;在全省高校建立了154个博士点和540个硕士点。各地同样注重筑巢引凤工作,如佛山市在全国率先设立留学生创业园后,广州市、深圳市为硕士以上留学人员也建立了创业园,东莞市与全国著名大学共建“东莞中国著名大学科技城”等。这些人才培养基地都装备了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提供了比较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十分有利于吸纳、聚集、培养和稳定高层次技术人才。据统计,5年来全省从国(境)外引进专家和留学人员达5768人,从省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达14.1万人。三是营造重才的社会环境。主要是通过重奖等措施,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
2.健全立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快发展教育。重点抓好高等教育,“九五”期间,把我省8所高等院校列入“211工程”建设,省政府从1996年至2000年共拨专款7.17亿元,保证广东高校“211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我省各类高校在校生70.6万人左右。与此同时,注意抓好基础教育等其他方式的教育,形成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多形式,职前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的教育网络。二是规范国家公务员培训体系。目前,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等四类培训已成为基本制度,培训基地和网络体系已基本建立。还在全国首创开展对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公务员实行离岗培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境外培训。5年来,全省以各种方式培训了国家公务员97.2万人次。三是狠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定了省“九五”继续教育规划纲要,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行业继续教育网络;同时,省政府于1999年下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使继续教育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规范管理。各地采取办培训班、学术交流、函授、境外学习考察等十多种形式开展继续教育,使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逐年增多。四是开拓技能人才培训领域。将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纳入人才队伍行列是广东省首创,省通过中等职业教育,企业在职培训,社会力量培训等多种渠道,积极培养技能人才队伍,极大提高了生产第一线工人的素质水平。五是建立高级人才培训基地。除了通过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特别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培养高级人才这一基本途径外,还创新了其它手段。如顺德市建立院士俱乐部,深圳市成立中国工程院活动基地等。此外,借助信息技术,与国内外名校合作,开设网络大学,开展远程的同步教育,提高现有人才的教育层次。
3.完善制度化的人才使用机制。一是更新用人观念。各地、各单位逐步树立起“以人为本”“人才资源的价值就在于使用”的观念,打破人才单位、部门所有的束缚,“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也已逐步成为不少用人单位的人才开发战略。二是落实了科技人员优惠政策。如在调资和分房问题上,将大学本科以上学习时间与工龄合并计算,解决了高学历人才工龄短的问题;建立了博士生导师津贴制度;科研单位每年按一定比例晋升工资,对获得国家级突出贡献、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都给予了晋升工资的奖励等。三是建立用人激励机制。各地把重奖科技发明作为有效的激励措施,树立起让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在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的导向。省政府每年都奖励一批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1996年以来,共有1589人获省、部级荣誉称号。四是创新用人管理体制。打破了单一的干部委任制模式,实行了选任、考任、聘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并运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录(聘)用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近年来在党政机关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引入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特别是2000年结合机构改革,在省直党政机关推行中层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中组部对我省竞争上岗工作给予了“动作最快、力度最大、效果明显”的高度评价。五是建立用人的评鉴和保障机制。1997年成立了广东省人才评价中心,随后,各市县均已成立相对应的工作部门或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科学选拔、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提供科学的依据。1997年8月成立了广东省人事仲裁公正委员会,目前已有10个地级市、11个县(市)成立了人事仲裁机构。2000年8月成立了广东省人事管理与人才研究所,加强对人事管理与人才开发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通过上述三种机制创新,我省人才队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至2000年底,我省人才资源总量达583.5万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中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比1995年的349万人增加了234.5万人。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的人才的学历结构比例从1995年的0.87%、12.74%、26.67%、33.14%、26.57%调整至1.38%、15.00%、33.67%、33.17%、16.78%。其中国有单位(包括国有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才达39.96万人,比1995年的29.77万人增加了10.19万人,增长率为34.23%。
(三)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启动了农村实用人才工程。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摸索出搞好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一是抓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省在梅州、韶关进行试点,建立农村人才服务站,开设农村乡土人才市场,形成市、县、乡镇三级“城乡一体”的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人才服务站458个。二是抓实用技术培训。结合推广《农业绿色证书》工程,依托人才服务站,举办了相关的实用知识培训班1.22万期,培训人员达112.66万人次。三是抓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工作。5年来共组织科技下乡活动3358场次,发放各种资料63.75万份。四是开展选拔农村拔尖人才活动。如2000年在全省范围选拔推荐农村拔尖人才,其中有3人获得了“全国农村优秀人才”的称号。通过评选活动,建立以“土专家”、“田秀才”、“能工巧匠”为主的乡土人才队伍,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五是抓基层站所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倾斜、调剂现有人员、智力引进、对口支援等方式,充实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底,全省农村种植业、加工业“能工巧匠”及其它各类型人才共45.32万人。六是扶持专业示范户,使其成为致富带头人。
(四)切实加强了人才流动机构和劳动力人才市场的建设,以市场为取向的劳动力人才配置方式初步形成。
5年来,我省人才交流机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作为整个市场体系中生产要素市场之一,得到健康的发展,已经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在人才资源的配置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是机构和市场的网络不断健全。目前,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218个,行业性人才交流机构9个,民办人才交流机构74个;全省挂牌的人才市场87个,其中国家区域性人才市场1个、省属人才市场1个、市属人才市场21个,县(区)人才市场53个,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建立行业管理的人才市场3个。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举办职业介绍结构1050所,行业办职介机构55所,民办职介所341所。同时,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加快了劳动力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有形与无形远程与近程相结合的劳动力人才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了基础性人才市场、农村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三种形式的体系。二是市场的功能不断完善。目前各地人才市场普遍具有交流、代理、信息、咨询、培训、测评等功能。特别是人事代理的范围在拓展,从非全民单位延伸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三是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2000年,全省人事系统各级各类人才市场接待流动人员208.24万人,择业人才达190.36万人,达成流动意向协议的有34.5万人,三项均占全国第一位。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职业介绍机构受理求职登记224.9万人,其中技能型人才54.3万人,中专以上人员88.9万人,介绍成功76.3万人。省政府在抓好人才市场发展的同时,注意加强管理,把人才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几年来,加大了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了16家违法经营的中介机构,有效地维护了人才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深圳市1997年成立了国内第一家文凭验证中心,率先在国内开展文凭验证服务。
(五)加强了人才管理的法规建设和人事信息化建设。
全省有地方立法权的市中,广州市颁布了《广州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珠海市审议通过了《珠海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技术入股和提成进行规范和立法,从法律层次上保障了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果。
各地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劳动人事人才管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省建立了广东人才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利用因特网加强国内外人才智力的引进。广州市先后建成了南方人才网、人事信息公众网、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留学人员服务信息网、华南技能人才网等劳动人事人才信息国际互联网站,开展了以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为主体的全员数据库建设,已实现了由网上审批安置毕业生。南海市人事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政府信息化建设大系统,信息化程度较高。
实施第1号议案,使我省人才资源的宏观管理和开发工作上了一个台阶,成绩是显著的。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国内竞争加剧的各种挑战,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仍跟不上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省人才在人口中的比重比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有明显差距。低学历、低层次、单一型、一般性人才多,高学历、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少。高层次科技人才青黄不接,科研和技术服务业人才、技能型人才增长缓慢,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新兴产业特别是信息业人才供不应求。
(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出现一些新问题。一是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人才集中,两翼地区、县以下人才不足,山区、乡镇、农村人才稀少。如从现有人才在总人员中的比重这项指标看,广州市是12.33%,而韶关、河源分别只有1.5%和1.3%。二是存在人才不足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矛盾。一方面地方经济发展所需人才稀缺,按现行分配政策派遣回生源地的大中专毕业生数量不少;另一方面适用的、急需的和高层次的大中专毕业生却不多。
(三)劳动力人才立法、执法工作有待加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人才市场的不断发育,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因此,通过立法来加强对劳动力人才市场进行管理的工作仍跟不上。《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颁布后,各地对落实政府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劳动力建设等问题措施不到位,执法情况不理想,需要加强。
(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还不够深入。尽管已在用人制度、职称改革、促进人才流动、改革分配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推行与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而言,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比较滞后,进展不平衡。
二、继续采取措施,巩固和扩大议案的成果
根据我省的实际,省政府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抓紧抓好新世纪人才宏观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巩固和扩大议案成果。要求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为重点,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为目的,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资源开发进程,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改变地区产业间人才布局失衡的状况,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更好地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化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加快改革步伐。
1.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办发[2001]9号),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规章,制定或修订我省地方法规,确保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有法可依,全面实现规范化和法制化。要抓紧制定《广东省“十五”期间人才资源开发纲要》的配套政策、法规,要争取在2002年颁发《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广东省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广东省非国有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尽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
2.加快制定《广东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除广州、深圳等较大城市外,取消人口机械增长指标、免征城市增容费、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加强人才出境管理等,在政治、工作、生活、经济及社会等方面创造吸聚人才的大环境,切实解决我省人才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要努力扩大高等院校的招生规模,到2005年,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从2000年的11.35%提高到20%以上,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共达到160万人(其中研究生4万人,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80万人),到2010年,同龄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28%。要建成1―2所具有较高水平的一流大学,一批学校跃居全国同类学校的前列,培养大批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4.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各级政府要把培养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培养规划,推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机构和企业扩大培训规模,积极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争取到2005年基本实现技能人才供求平衡。
5.进一步做好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山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要指导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山区,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拟定切实可行的人才智力引进及开发计划,实行必要的优惠政策,以发展当地特色经济、优势产业等形式引进和稳定人才队伍,促进我省人才的合理分布。要实施智力扶贫工程,推动欠发达地区和山区开发使用技能型人才。
6.继续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不同所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和欠发达地区、山区不同特点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进一步解决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
(二)加大投入,继续发展和完善人才劳动力市场。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10号有关“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经费,由财政部门核发”的规定和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为切实改变省人才市场的落后状况,省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广东人才大市场。建立广东人才大市场的资金应以市场经营者为主筹集,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目前急需筹建的网上人才市场和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所需启动资金由省人事厅作出预算方案,报省财政厅会省计委核定。各级财政要将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工作。
为切实保证完成公务员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省政府决定:恢复设置培训教育机构,在省、市人事部门设置培训教育处、科,具体负责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综合规划、协调指导。同时要求:
1.各级政府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为培养和造就大批符合“三个代表”要求,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发挥应有的作用,把培训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程,抓实抓好。
2.切实解决好培训教育经费问题。公务员培训经费,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委《2001年~2005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规定,列入各级财政计划,专款专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即事业单位在正常经费调剂或在预算外收入中解决,企业单位可从企业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税后留利中解决) ;技能人员培训教育经费,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能教育的决定》要求执行(即省和各地征收的城乡教育费附加每年安排比例不低于20%的数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企业职业的教育经费,由占工资总额的1.5%增加到2.5%,增加的部分用于职工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培训教育经费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机制,把培训教育与公务员和科技人员个人的成长发展密切联系起来,推动培训教育工作的发展。对一些重要岗位和特殊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任职”。同时,把培训经历和学习成绩视为工作成绩,记为干部个人档案。
(四)加大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1.针对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和涉及面广的特点,省政府决定成立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推动工作,力争两至三年内,按照分类指导、分行业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我省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争取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事业人事制度方面有一个较大的突破。
2.要抓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方面认真总结推广广州、深圳、佛山和省科学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另一方面尽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事业单位铺开试点工作,组织力量会同科技厅、卫生厅和教育厅等单位,研究制定我省科技系统、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先行推出建立和推行聘用制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3.扎实推进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适应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考评、奖励、培训、分配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实行定级考核和聘用任期制,形成能进能出的机制。
4.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从事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大力推动技能型人才的开发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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