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1996年9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教技厅[1996]8号印发)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切实加强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意见
(1996年9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教技厅[1996]8号印发)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切实加强基础性研究”,“注重发挥高等学校在基础性研究中的作用”等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我国国情和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地位和作用
基础性研究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是科学技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具有学科比较齐全、高水平专家比较集中、人员自然流动更新、学术和信息交流活跃及教学科研相结合等特点和宽松的环境,这些都是开展基础性研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重要任务。国家设置自然科学基金、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等,对加强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10年中,高等学校承担了大量研究任务,发表的论文、获得自然科学奖的数量都占全国一半以上。这表明高等学校在基础性研究中实际上已成为一支主力军。然而,由于原体制遗留问题影响,高等学校获得的科研经费太少,特别是政府预算财政科技拨款,不足全国的1%,这种状况应予迅速改善。
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和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我国重点高等学校应逐步成为基础性研究的主体。当前,在继续发挥少而精的重点科研院所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的基础性研究,在发展中逐渐调整全国科技系统结构布局,确立高等学校在国家基础性研究中的应有地位。
二、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高等学校发展基础性研究,在指导思想上要强调:围绕国家目标,注重创新,优化结构,改善环境,精干队伍,提高素质,克服分散,加强联合,科学管理,讲求实效。
--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既科研、又教学,出成果、出人才,形成研究与育人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坚持创新与国家需求相结合。既要瞄准科技前沿,又要深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基础问题。在前沿研究中创新理论、开拓新的应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寻求新发现、新发明,同时获得必要的支持。两者相互结合、相互转化,形成科研工作本身的良性循环。
--坚持有所赶、有所不赶。紧密结合国家确定的战略重点,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造成局部优势,实现重点突破;同时,考虑到基础性研究的不可预见性和各学科领域间的关联性,在总体部署上,要实行点面结合,注意协调发展。
--鼓励多学科结合,促进新生长点的产生与发展。根据当今科技发展综合化的趋势,针对高等学校学科众多和科研组织单学科居多的实际,要加强学科交叉综合和科研队伍的联合与优化组配,逐步形成一批孕育新生长点与重大突破的学科群和研究群体。
--实行统筹规划、分头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次管理。将学科发展、科研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重大项目研究四者结合起来,统一规划部署,分别纳入相应渠道付诸实施。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所,科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地方重点(开放)实验室,校级研究机构等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纳入各级科技系列予以支持。
--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进行改革实践。当前高等学校科技体制改革要着重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三、奋斗目标
到2010年,结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深入贯彻和“211工程”的组织实施,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大大增强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能力,提高科技水平、教育质量。使若干所重点大学的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几十所重点大学真正办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其中部分学科点跃居世界先进水平;其他学校和学科点水平也有明显提高。
(二)建设好一批基础性研究骨干基地,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研究队伍。要建设和办好包括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性研究所等在内的200个左右基础性研究重点基地,其中若干办成世界上有影响的学术中心;培养造就上千名优秀年轻学科带头人,上万名优秀年轻骨干,其中一些成为国际知名科学家。
(三)抓好一批重要科技领域与课题,取得一批重大成果,为“科教兴国”做出应有贡献。使基础性研究学科布局和课题设置趋于合理;研究内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基础问题;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若干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居于国际领先地位。
(四)科技体制改革有明显成效。通过深化改革,使高校精干的基础性研究力量真正纳入国家科技系列,争取在“稳住一头”中得到稳定的经费支持,确立主力军地位。形成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当今科技发展规律,研究工作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开放、流动、整体有序的基础性研究体制。
四、“九五”发展重点
“九五”期间,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家科技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高教系统要在全国部署基础上,着重抓好下列重点:
(一)“结合“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和国家科研基地建设,着力抓好一批重点基础性研究基地。努力办好15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开放实验室;试点改革30个左右主要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所,创办10个左右多学科综合交叉、跨校跨部门的科学研究中心。争取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科研基地建设计划,逐步形成开放式、网点式的基础性研究体系。
(二)培养造就一批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并调整、改善基础性研究队伍结构。通过实施《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和争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着重抓好千名左右代表国家科技、教育水平的重点基地学科带头人培养,并推动各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抓好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培养。到2000年,要形成一支层次结构合理、流动竞争、充满创新活力的基础性研究队伍,基本解决新老交替的突出问题。
(三)围绕“九五”国家发展目标,优选一批重点项目,组织精干队伍,稳定持续地开展研究。在注意协调发展,全局在有一个合适部署的基础上,选择约50个左右既是科技发展前沿,又有重要应用前景或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急待解决的共性关键基础问题的项目,争取部分纳入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部分纳入国家教委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或其他部门、地方的科研基金予以支持,以期取得更大进展和突破,对基础性研究和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起较大带动作用,在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
(四)争取多渠道资金投入,建设一批公用基础设施,大力改善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支撑条件。通过竞争更多地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任务和内部改革挖潜以及社会各种可能的渠道,争取科技投入有更大增长。建设好全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资料公用系统,分析测试中心等,为基础性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实验手段。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支持。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性研究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稳住一头”的方针原则,以及要加大对基础性研究的投入力度和要提高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支持强度的指示精神,吁请中央财政对国家级基础性研究重点基地和部分重点大学的基础性研究骨干力量,给予一定额度专项经常费或事业费稳定支持。同时,也要争取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投入,并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
(二)按照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的科技体制,调整结构,分流人才。优选一批意义重大的科技领域,并相应地优选一批研究基地,选择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作为基础性研究的发展重点、主要基地和骨干队伍,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和政策制度,予以重点支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基础性研究基地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建立高起点高流动的人才竞争机制。有效地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和改善工作环境。“九五”期间,先选择若干单位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三)调整部分现有资源分配方式,确保基础性研究更加有效地开展。改革原有专职科研编制人员费用的使用办法,使这部分费用用于保证基础性研究的正常开展。改革国家教委内部几种基金的评审资助办法,使这些资源有效地向优势方向集中,以增强基础性研究的整体竞争力。
(四)结合“211工程”实施,强化一批重点学科点上的国家级基础性研究基地。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211工程”建设资金与科研相关的投入,更新、改造和充实一批基础性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和科研中心,推动基础性研究基地的结构性调整。
(五)在“211工程”建设中,争取国家增加投入,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设置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子项,主要用于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学科点(群)的年轻学科带头人培养,并以此带动高教系统此项工作开展。
(六)加强国内跨校、跨部门的合作,推动以多种方式与科学院系统及产业界的广泛合作联系,互相取长补短,合作研究、合作培养人才和设备共用等。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逐步创造条件,“九五”期间,创办几个跨系统的多学科联合研究中心。
(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基础性研究更多地到国际舞台拼搏。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以多种形式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交流,尤其是“强--强合作”或优势互补性合作,以提高研究层次、水平和成效。要积极拓宽合作交流渠道,为科技人员尤其年轻人参与合作研究、进修访问、参加学术会议等创造条件。要重视引进国外智力的工作,特别是吸引在外优秀留学人员为祖国服务。国家教委将实施《春晖计划》,资助在外人员短期回国讲学或合作研究,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科研。
(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按不同层次进行规划部署,并抓好一批本地区、本单位的基础性研究基地建设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培养。

评论

只是近黃昏¢

意义重大![赞]

2小时

溜边.小黄鱼

意义重大![赞]

10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1996年9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教技厅[1996]8号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强调,科技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的意见(1996年9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教技厅[1996]8号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以及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