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最近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回良玉副总理、贺国强部长作了专题报告,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农业部门职责,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贯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农业农村发展全局的重要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发展面貌反差还比较大。建设新农村,有利于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工农、城乡差距,实现工农、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二)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重大举措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目前,农业仍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农村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建设新农村,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工业和其他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原料,满足全社会对农业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有利于不断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把农村潜在的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更好地落实扩大内需的方针,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三)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加快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和城市,与国家现代化进程很不适应。建设新农村,有利于增强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和对农村二、三产业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创造条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工业和城市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提高国家现代化水平。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农业仍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强化粮食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有利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资源产出率,促进农业不断增效;有利于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宏伟目标。
二、进一步理清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现代农业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五)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积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实施战略
加快实施“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确保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化、措施化。
实施“转变”战略。要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转变农业发展理念,始终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构建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体系;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减少农村劳动力在农业中的就业比重;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逐步消除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转变工作机制和方式,切实提高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的水平。
实施“拓展”战略。要拓展农业发展领域和途径,促进农村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拓展农业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的食物营养功能、工业原料功能、生态保障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和扩大农民就业的功能、观光旅游和文化传承的功能;拓展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向产前、产后两头延伸;拓展农产品市场,大力开拓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拓展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域,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
实施“提升”战略。要提升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农业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粮食等食物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供给;提升农业政策法规支持保护能力,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农业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培育新型农民。
围绕实施“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从2006年起,启动并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行动、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畜牧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等“九大行动”。要把“九大行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战略抓手,作为农业部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
(七)基本原则
--突出产业、全面发展。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将生产发展放到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做强做大粮食产业,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优化调整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园艺产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积极配合和参与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充分认识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新农村建设,允许起点有差别、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提倡多样化,不搞一刀切。要立足乡村特点,突出行业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俗,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注重实效、稳步推进。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和盲目攀比,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达标升级;要从农民群众最迫切而又有条件做的事情办起,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防止一哄而起、急功近利。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把落实政策和深化改革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创新投入保障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科学决策机制、监督评价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项目扶持等形式,引导农民和社会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形成建设新农村的合力;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主要依靠农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包办代替,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和不懈奋斗。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八)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下更大的决心,争取更多的投入,进行更扎实的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出更大的步伐,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到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6亿亩以上,力争平均亩产达到650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到10000亿斤水平。肉类产量达到8400万吨,蛋类产量达到3000万吨,奶类产量达到38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000万吨。棉花、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等农产品稳中求升,单位产量有较大提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满足社会对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要。
--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到2010年,水、肥、药等资源利用率分别比“十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成本逐步降低;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0%-60%,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不断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农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
(九)发展要求
要围绕上述目标,提升发展水平,促进产业升级,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自我发展能力。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基本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010年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1。农村二、三产业有较大发展,农村就业结构逐步优化,乡镇企业每年新增就业250万人以上,农民外出务工每年新增500万人左右。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10年,基本完成2亿亩中低产田改造,基础地力提高一个等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建成标准粮田1.5亿亩;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亿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左右,水稻主产区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程度达到45%。
--农业科技支撑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农业科学技术难题有所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步伐加快,农业技术推广机制不断完善。201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重点区域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良种率稳定在95%以上。
--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健康养殖方式在养殖业中的采用率达到60%,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30%左右,草原禁牧休牧面积达10亿亩,草场围栏面积达15亿亩,外来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取得成效,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渔业资源衰退、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取得新进展。
--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和转移转业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培养出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民科学种养的水平和转移转业的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1亿农民得到系统培训,其中接受农业科技培训5000万人,接受转岗转业培训5000万人。
--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农业支持保护能力显著提升,农业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农业投融资机制逐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10年,农业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在正常年景下,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造成的损失控制在8%以内,动植物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减少20%;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全面免疫,发病率下降50%以上;水产养殖因病害造成的死亡率下降5-10个百分点;农业技术标准的国际采标率提高25%,90%以上的初级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全国80%以上的县级区域建立起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农村经营体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更加巩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农民各种专业联合与合作蓬勃发展,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逐步建立起符合新农村要求的集体财务民主管理机制,民主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化、规范化,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化、普遍化,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农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得到加强,农村“五五”普法逐步深入。
(十)实施步骤
“十一五”时期是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时期。要按照中央关于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的要求,切实打牢新农村建设的坚实基础。
制定建设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把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制定“十一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群众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明确建设思路,提出建设任务,搞好建设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强化建设措施,健全建设机制,统筹安排,有序展开。
组织试点示范。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为重点,分级选择一批示范点和联系点,及时总结各地的建设经验,积极探索不同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培育一批做得实、学得了、推得开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典型。
实施配套推进。在抓好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精心指导面上工作,完善建设规划,落实建设项目,搞好项目配套,提供有效服务,发挥综合效益,确保建设一批成功一批。
建立长效机制。要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在实践中着力研究和努力构建政府扶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公共服务支持保障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制度化、长期化。
四、进一步抓好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任务
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集中力量,抓住重点,统筹兼顾,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十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优化结构、节本增效、提升能力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组织开展耕地养分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加强耕地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鼓励农民用地养地,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快构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正确处理粮经比例关系,提高粮食生产复种指数,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促进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加快培育高产优质粮食品种,继续实施良种补贴项目,集成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加强超级稻研究与推广,力争到2010年累计推出20个超级稻主导品种,推广面积达到全国水稻面积的30%。“十一五”末,科技进步对粮食单产的贡献率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全国粮食平均单产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加快重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13个粮食主产省区484个县(场)内,建设优质专用良种育繁、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和粮食加工转化等项目。加快商品粮基地建设,在完成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二期建设。实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建成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基本农田,切实改善粮食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完善粮食生产政策保障机制。稳定、完善和强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健全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健全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制度。推动建立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协调机制,继续落实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制度,采取措施提升产区粮食生产能力,稳定销区粮食生产水平,提高边远贫困地区粮食自给率。健全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
(十二)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继续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全面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重点推进黄淮海中强筋小麦、三江平原水稻、新疆棉花、西北黄土高原苹果、浙南闽西粤东柑橘、桂中南双高甘蔗、东北奶牛、黄渤海出口水产品等产业带建设。要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大培育推广一批优良专用品种,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到2010年,产业带的生产集中度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农产品优质化率年均提高3-6个百分点,订单农业面积年均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
--大力发展畜牧业。切实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加强标准化畜牧业养殖小区建设,大力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改善畜禽饲养管理,推广健康养殖方式,突出做好畜禽排泄物、废弃物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到2010年,畜禽规模化水平,生猪业达到50%,蛋鸡业70%,肉鸡业85%,奶牛业60%,肉牛业45%,肉羊业50%。建设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着力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力争到“十一五”末,肉牛、奶牛、羊的良种覆盖率提高5-10个百分点,蛋鸡、白羽肉鸡和猪基本实现良种化。加快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到2010年工业饲料普及率平均水平达到50%。
--积极发展水产业。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方式,加快建设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示范基地,加强水产原良种体系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养殖结构,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到2010年,80%的养殖设施布局合理,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提高到70%,配合饲料普及率提高30个百分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快发展出口优势水产品生产,鼓励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渔业,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加强渔港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渔港经济。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示范推广一批农产品加工适用和重大关键技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优化农产品加工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推动示范基地建设。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和产业。加强指导和服务,继续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西部行,搞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与奥运经济精品展示活动。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在种养业、特产业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带动行业发展的大企业集团,发展100个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培育100个农产品加工品的驰名商标。要始终围绕提高对农户的带动能力这个核心,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和行业协调机制,强化龙头企业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每年农业产业化对农户的带动能力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农民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拓展市场经营领域,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零售经营门店和超市为基础,布局合理、辐射力强的全国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发展农产品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交易等流通方式,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网络不断完善,实现省际互通。到2010年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500个;部级定点的生鲜类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场地挂钩进货的交易量达到市场总交易量的60%以上;批发市场上果蔬类产品经包装上市的比例达到70%以上。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为主攻方向,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结合、产前产中产后相衔接、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农业标准化全程控制,完成制修订3000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50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加快农业品牌化建设,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000个。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建设和完善90个部级质检机构和1200个县级质检机构。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控检测,部级例行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扩大到所有地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坚持净化源头、标本兼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探索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形式,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十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发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促进种粮农民不断增收。按照国内外市场需要,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加快开发特色产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值增效。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村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能力。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发展环境,培养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推动小城镇发展,引导企业和产业聚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外出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做强做大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监测,完善农民就业综合服务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积极参与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流动和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认真落实好农业补贴政策。继续推进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健全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认真研究和提出增加补贴品种,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的政策建议。认真落实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政策。完善对农业和农民的政策支持体系。
(十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攻关,重点攻克农业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和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组织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无公害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技术攻关,重点抓好优质高产粮食品种攻关,推出一批有突破性的主导品种,有效支撑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充分利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开展生物育种、航天育种、转基因技术、微生物工程、农业信息化和自动化控制等研发,强化基础研究和科技储备。提高优良品种和重大技术引进的水平,坚持引进、消化、吸取、创新相结合,不断增强农业技术水平和开发能力。
--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快速通道。以科技入户和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完善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实施范围。到2010年,农业科技示范户达到100万户,辐射带动2000万户,重点示范区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农业综合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扩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对10亿亩农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大力推进“金农”工程建设,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开发整合国内国际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延伸到县乡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电话、电视、电脑“三电合一”及其他行之有效模式,开展农业信息服务。搞好信息服务网络延伸,继续扩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及中介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经纪人和行政村的信息服务覆盖面,发展培养一大批农村信息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对涉农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建立涉农信息共享机制。
--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作用,调动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补贴的重点要向农产品主产区、主要粮食生产环节倾斜,鼓励发展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配套机具,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力推广机械深松、复式整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秸秆粉碎还田等节本增效的农机化技术。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技术协会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的农机服务体系。做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推广鉴定工作,搞好重大技术推广机具的鉴定选型,加强农机安全管理。
(十五)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民和农村人才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大力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造就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以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对农村青年开展示范性培训,提高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以绿色证书工程为载体,按照农业生产的岗位规范要求,通过集中授课、发放技术手册和远程培训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对生产骨干开展农业科技知识的系统培训,培养一大批农业生产技术骨干。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切实落实招生计划,认真组织教材编写,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开展面向农民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用10年的时间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种养能手和经营能人。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适应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强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竞争能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创新补贴形式,健全培训机制,丰富培训课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搞好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培养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人员,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养。实施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依托华西村等先进单位,在全国建立一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养培训基地,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考察、交流、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他们带领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的能力。
(十六)增强农业防疫和防灾减灾能力
加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农业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健全农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努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
--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定期进行免疫监督检查和效果监测,确保免疫效果。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突发疫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预备队伍人员素质,建立重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新疫苗研究和使用监管。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建设。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健全机构、完善网络、稳定队伍的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三类兽医工作机构和乡镇兽医站,健全村级防疫网络。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
--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进一步完善植保植检体系,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强化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报告网点,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警预报。加快建立农作物病虫害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网络。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病虫害防治能力。
--增强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确保防灾工作的组织、技术、资金落实。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自然灾害的防范能力。建立和完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发展避灾农业,大力推广旱作节水、地膜覆盖等实用技术,提高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科技水平。加大农业灾害恢复的扶持力度,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积极应对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监测网络,从预防、监测、预警、治理等环节上,提高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和水平。推广一批适用技术,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对外来有害生物造成的生态退化地区,要加强治理,尽快恢复和重建农业生态系统。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确保应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农业血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血防规划。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坚决控制传染源,努力减少疫情发生。结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的实施,大力加强疫区沼气池建设。加大疫区以机代牛项目实施力度,强化牲畜查治工作。加强农业血防科研攻关,重点加强新型疫苗、防治药物研究,以及血吸虫病防控各环节综合技术研究。
--建立健全农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自然灾害、草原火灾、农业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增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用品的及时供应。建立重大农业突发事件的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发布制度,确保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报告和发布有关信息。
(十七)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坚持开发节约并重原则,积极发展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理念,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大力推广一批应用节约型技术,扩大秸秆还田和保护性耕作的实施范围,鼓励使用有机肥,推进节约型农业发展。发展以生物质资源为主的农村新能源和新材料,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推动生物质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按照国家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和普及户用沼气,加大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示范建设力度,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实施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积极推广不同区域农村的能源生态模式,通过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依托沼气工程建设,加快沼气池施工、管理维护和配件生产等产业的发展。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要在切实加强对耕地资源和水资源保护,落实各项工程措施、技术措施、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并依法加强对草原保护和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草地保护制度,天然草原家畜超载由目前的36%下降到25%以下。坚持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和内陆江河禁渔制度,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大力推广生态互补的立体养殖方式。“十一五”末,建成100个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点(区),100个以上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制定并实施全国农业污染防治规划,建设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推广化肥、农药合理使用技术,提高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效率,逐步减少因投入品使用不当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地推广种植业、养殖业清洁生产技术和农村环境示范村模式,建立不同类型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实施乡村清洁与循环利用工程。“十一五”期间,在500个县(场)建设1万个资源良性循环的生态农村。
(十八)加强农业“七大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农业“七大体系”建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体系规划。要注重体系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急需启动的工程与规划长期目标的衔接,省级规划与整体规划的衔接,研究制定不同区域农业“七大体系”建设方案。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资源和工作基础,突出建设重点,增加建设投入,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质量。
--抓好重点工程。按照“体系服务农业,工程支撑体系,项目保障工程”的原则,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等27个工程,加快种养业良种工程二期、动植物保护二期、沃土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政渔港等重点工程建设,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规模,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整合现有资源。要将农业“七大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重大措施,推动建立稳定的财政、金融投入机制和合理的补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投资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体系建设,形成投入多元化、利益共享的投资机制,扩大体系建设资源总量。
(十九)积极推动农村改革
加快农村改革步伐,消除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障碍,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落实和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农民管理、民主决策,民办民管民受益。支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推动出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创新农技推广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逐步构建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推进农垦体制改革。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继续深化农垦集团化改革,改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剥离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政社企分开。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促进农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
--积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参与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推动农业水电价格体系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推动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妥善安置被征占土地的农民。
(二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领域,拓展对外合作渠道,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大力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出口企业获得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国际认证,提高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加强对农产品出口营销促销的扶持力度,大力宣传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组织、引导、鼓励企业和协会参加国际展览。推动出口企业组建行业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规划和实施好农业“走出去”战略,明确战略重点,加强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公海大洋性渔业,积极开展国际渔业资源探捕,增强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建厂、进行资源开发、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等形式,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充分发挥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农业劳务输出,搞好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加强农产品国际贸易磋商。做好WTO新一轮农业谈判和双边自贸区等谈判工作,积极参加双边、多边及区域性渔业谈判,积极参与国际农业事务协调和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保护好农业利益。建立大宗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农业贸易纠纷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充分利用WTO贸易救济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努力争取和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在开放中加强对农业的保护。
(二十一)配合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和公共事业建设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等方面工作,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引导农民在国家的扶持下,自力更生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探索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的有效办法,严格制止村级再举新债搞建设。
--大力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继续推进和完善农业立法工作,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设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农业执法队伍,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提高农业执法装备水平,建立农业执法信息网络,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处能力。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村普法宣传活动。拓宽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的范围和内容。突出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提高农民群众遵守法律和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将普法教育与农业系统的各种培训计划和培训工程结合起来,保障农业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织搞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办好农村科技书屋,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五、进一步健全农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领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影响,充分认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对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认识农业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历史责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计划,搞好干部教育,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农业部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工作目标,研究政策措施,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农业系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系统优势,上下配合、整体联动,逐步形成“省部共建、以省为主、强化指导、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二十三)找准工作定位
建设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农业部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找准工作定位,切实履行好职能,始终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来开展工作。要把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增”目标作为检验各级农业部门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同时,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饮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
(二十四)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推动建立政府扶持、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抓住国家投入重点向“三农”倾斜的战略机遇,积极争取计划、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发展现代农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资金投入,以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建设规划和行动方案的要求,将农业部门现有各渠道的资金、技术等资源进行全面整合,集中力量加强新农村建设有关项目的建设,力争尽快见到实效。要用民主商议的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认真研究有关鼓励政策,多途径、多形式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十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对各级农业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的好典型,要及时表彰奖励;对消极怠慢、无所作为的,要严肃批评。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公平。建立建设项目绩效督查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制定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六)开展调查研究
各级农业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努力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要不断深化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把理论研究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着重研究农业发展中带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着重研究现代农业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着重研究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理出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同时,要注重研究和借鉴国外农村建设的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建设道路。
(二十七)总结推广经验
要高度重视并热情支持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在实践中的探索创造,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新成果。重视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交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贡献、永葆先进性。
农业部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

评论

如花

说的再好种地没有利润,还什么积极性谁去种,现在唯一能控制住化肥,农药,人工不涨价就好了

1小时

笑°看狗咬狗

提高粮食价格,就能调动农民的急急兴

半年前

哼、小傻瓜

控制好收粮的价格才是根本 收粮的都是一伙的 价格压得低 咋没人管 现在想起来管了

半年前

长依菩提

实际种植得不到补贴,

半年前

终于最末

越来越好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农发[20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农发[20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2006]50号2006年3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2006]50号2006年3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