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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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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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定(渝府发[1999]44号1999年6月21日)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
重庆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定
(渝府发[1999]44号 1999年6月21日)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从现在起用大约50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经过一代又一代人长期地、持续地奋斗、建设祖国秀美山川,是把我国现代化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实施这项跨世纪的宏伟工程,既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伟大壮举,也是我国履行有关国际公约的实际行动和对世界文明作出的重要贡献。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1998年开始正式实施具有长期指导作用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调动亿万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投入生态环境建设。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工程库区,是国家确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在迈向21世纪的历史进程中,搞好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不仅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而且对改善长江上游特别是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减少进入长江的泥沙量,确保三峡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根治长江水患,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着重指出:“重庆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立了全市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在计划部门设立办公室。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对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将生态环境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的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际出发,仅对全市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进行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生态农业建设等。
规划总体时段为1998年~2050年,其中近期时段为1998年~2010年,中期时段为2011年~2030年,远期时段为2031年~2050年。规划统一采用详查数据。
一、生态环境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地理特征
重庆位于北纬28度10分~32度13分,东经105度11分~110度11分之间,地处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和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的结合部,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是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西南工商业重镇和水陆交通枢纽。长江和嘉陵江在重庆主城区汇合,城市依山临水、错落有致,是我国著名的“山城”和“江城”。
重庆是我国人口最多、面积最大、农村人口为主体、有着连片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直辖市,全市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南北长450公里,东西宽470公里。1997年末总人口3042.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52.70万人。全市有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达178.0万人、占5.8%;有12个国定贫困县,9个省定贫困县,贫困人口366.6万人,占12.0%。三峡工程库区85%左右的移民在重庆辖区内,涉及重庆16个区县(自治县、市),最终动迁人口达103.4万人。
重庆处于四川盆地东南边缘,全市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占幅员面积的90%以上。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日气温13.8℃~18.8℃,年均降雨量1000毫米~1400毫米,无霜期210天~349天,降水充沛,雨热同季。生物资源种类繁多,主要自然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多为天然次生林和人工针叶林。水资源丰富,境内各类水资源合计4648.0亿立方米,其中入境地表径流总量4004.9亿立方米,当地地表径流总量511.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31.7亿立方米。区域内有集雨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443条,其中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28条。长江干流在境内长708.8公里,占长江总长的11.2%。嘉陵江、乌江、涪江、寨河、大宁河等支流与长江汇合,形成重庆境内的长江水系。
(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八五”期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6%。“九五”前两年国民经济仍保持平稳发展势头。199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75亿元,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22.4:42.3:35.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4535元。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0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73.95亿元。
重庆拥有直辖市的行政地位,省的经济格局,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市情特征十分突出。农村面积占幅员面积的97.1%,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6%,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比全国高出近10个百分点。农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2.4%,农业税收入占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的15%左右,1997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308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185万吨,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17亿元(按新口径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1643元。主要农产品产量指标居全国13位~22位。农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三)生态环境建设概况
近10多年,是建国以来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较大,发展较快,治理保护取得了较大成就的时期,并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治理保护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示出来。
――大搞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绿色防护体系初步形成。一是1981年到1997年在35个区县(自治县、市)实施了两期速丰林工程,累计共造速丰林190万亩,保存率达74.6%。二是从1989年开始,启动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简称“长防林”工程)。目前已有38个区县(自治县、市)实施了此项工程(其中库区县15个),到1997年底,累计完成营造林1140万亩。三是发动群众大搞四旁植树,连续9年四旁植树达9.2亿株。四是实行封山育林。1980年以来全市实际封育852万亩。五是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逐年进行退耕还林,10多年来退耕还林近100万亩。与八十年代初相比,全市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分别增长了15.6%、12.9%;森林覆盖率由10.30%上升到20.98%,提高了10.68个百分点。随着新造林的逐步郁闭成林,森林覆盖率逐年扩大,一些原来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地,已初步形成了山顶绿树戴帽,山中果树缠腰,溪河竹林护岸的防护体系。
――狠抓“长治”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初见成效。从1989年起,持续实施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简称“长治”工程),全市30个区县(自治县、市)纳入了治理区。9年来,全市治理小流域187条,开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78平方公里,已基本控制水土流失面积5500平方公里。年减少水土流失量1200万吨;1996年与1986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比例减少了6.68个百分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环境效益逐步显现。近10年来,全市陆续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以工代赈、粮食自给工程、商品粮食基地建设等项目。改造冬水田358.6万亩,改造坡耕地200万亩,改良草地45.5万亩,建成了一批名、特、优、新、稀多经商品基地和龙头项目。开展了5个县生态农业县(区)试点。在生态农业建设中,实施了稻田、旱地、林地、水面、庭园等五大生态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市已累计建成沼气池37.1万口,年产沼气1.1亿立方米,改节能灶348.7万户,农村能源建设覆盖面积达到26.2%。全市采取人工种草、飞播、封育等方式建设草地80.9万亩。
――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治山治水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在水资源和水利水保管理方面,出台了《重庆市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在保护林业资源和林业建设方面,出台了《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重庆市绿化条例》、《重庆市义务植树条例》、《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保障和促进生态农业建设方面,制订了《重庆市土壤监测规程》、《重庆市生态农业建设坡改梯技术规程》等政策法规,促进了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四)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人口、发展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进展缓慢,生态环境仍很脆弱,形势还相当严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遏制住。主要表现在:
――森林覆盖率低,绿化难度大。全市有林业用地4511.4万亩(国有林地553.5万亩),占幅员面积的36.5%,其中有林地面积2592.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718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0.98%。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文件要求三峡库区及嘉陵江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相比,差24个百分点。同时由于全市山地和丘陵面积大,且地质地貌复杂,山高、坡陡、土薄,石灰岩层广布,“石化”山区面积逐步扩大,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退化严重,增大了绿化难度。
――水土流失严重,入江泥沙量大。全市水土流失面积4.35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52.8%,比全国高14.8个百分点。平均侵蚀模数4555吨/平方公里?年,年土壤侵蚀量1.98亿吨,入江泥沙量1亿吨,加上开发建设和山地灾害所产生的入江泥沙量0.4亿吨,全市每年进入江河的泥沙量总计达1.4亿吨,占长江上游入江泥沙总量的26%。中度和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0%,主要分布在丘陵和山区的坡耕地。据测算,每年坡耕地产生的土壤侵蚀量高达1.2亿吨,占年土壤侵蚀总量的60.6%。
――坡耕地面积大,工程措施改造任务重。全市现有坡耕地2111.5万亩(统计数为1174.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5.1%(统计数占48.5%),其中25度以上的坡耕地543万亩(统计数为374万亩),11度~25度的坡耕地1104.5万亩(统计数为563.5万亩),6度~10度的坡耕地287.0万亩(统计数为146.5万亩),需要进行工程措施改造的坡耕地1391.5万亩(统计数为710.0万亩),占坡耕地面积的65.9%(统计数占60.5%)。其中坡度较大的15度~25度的坡耕地占坡耕地面积的40%,进行工程改造单位造价高。
――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破坏较大。自然灾害主要有干旱、暴雨、洪涝、冰雹、低温阴雨和地质灾害,尤其是干旱、洪涝和地质灾害,影响最大,损失最重。伏旱发生率达80%~90%,一般持续30天~50天,最高80天以上;暴雨型洪涝灾害来势猛、冲刷大,对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损毁十分严重;大型、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岩崩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突发性、破坏性极强,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勘查,三峡库区各类崩滑体1190处,崩塌滑坡总面积达28.45亿立方米,仅1998年全市就发生危害大的地质灾害1098处。干旱、洪涝、风雹和崩塌危滑等灾害数灾并发,不仅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导致大量泥沙入库入江,危害极大。
――耕地资源不足,人地矛盾突出。全市人均耕地1.26亩(统计数为0.80亩),农村人均耕地1.56亩(统计数为1.0亩),比全国农村人均耕地少0.55亩左右。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人口自然增长和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的增加,特别是三峡工程淹没耕地和城镇、企业搬迁占用耕地,人地矛盾将更加尖锐,全市土地垦殖指数31%左右,农业复种指数高达222%,土地开发程度较高,也增大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难度。
――移民安置量大,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重庆移民安置量占三峡工程移民安置总量的85%左右。静态移民72万人,最终动态移民103.4万人;淹没土地55万亩,其中淹没耕地22.97万亩,园地7.44万亩,林地3.69万亩,河滩地5.74万亩。规划农业安置移民35.34万人。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就近后靠和外迁安置也将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垦殖的力度,增大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难度。
――过去投资力度低,生态环境建设进展缓慢。近10多年来,国家安排的水土保持、林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力度小,标准低,与实际需求相差太大,既影响建设规模,又影响工程质量,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进展缓慢。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历史机遇与有利条件
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大于不利因素。一方面,地质地貌复杂,自然生态条件较差,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并且随着人口增长,移民安置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还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坚持不懈的奋斗,在治山治水、整治国土方面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已经建成的重大工程正在发挥效益。在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避免了环境质量的急剧恶化,扭转了长期以来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持续下降的局面,农业生态环境有了一定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虽然任务重,困难大,但是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处于跨世纪发展进程中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内部条件,都非常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重庆生态环境建设面临较好的宏观环境。国家确立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选择了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长远大计和防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根本措施,进行了战略部署,要求大规模地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1998年已启动建设了一批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列入国家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中央要求宁可其他方面紧一点,也要把这项工作安排好。在跨世纪发展中,国家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这也为重庆生态环境建设创造了很好的宏观环境。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工程库区,属于国家确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重庆既是全国生态环境重点治理的地区,又是全国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跨世纪发展中,必将成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对口支援、扶贫攻坚的重点。重庆直辖后,中央各部门的支持力度加大,一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布局展开,国家投资的政策引导作用,将有力地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
――市委、市政府把保护和建设好全市生态环境作为关系重庆发展全局的“四件大事”之一,提上重要日程。市委、市政府将“防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作为未来15年重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集中力量解决好关系全局的“四件大事”之一,写进跨世纪发展战略和“九五”规划中。市委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科教兴农、综合开发、城镇带动、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经济四大发展战略。市委常委会议就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听取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和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制度相继建立健全,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实施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生产实践和国家一大批重点工程的实施,创造了较好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近10年来,全市较大规模地实施了“长防”、“长治”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和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在造林绿化、治山治水等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造就了一大批工程技术人员,为生态环境建设奠定了较好的技术基础。
――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热情高,一个全民大搞生态环境建设的新风尚正在全社会广泛兴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有改造山河面貌,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在实践中有着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是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最根本的依靠力量。
(二)规划的依据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农业法、水法、土地管理法及地方实施办法、条例。
国家行政规章和政策要求:主要包括中国21世纪行动议程――中国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主要包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7次会议批准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农业农村经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兴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移民迁建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兼顾,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三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法,以科技为先导,法律为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为突破口,建设我市秀美山川,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项目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以县为单位,合理布局,集中连片,形成规模,逐步推进;国家投资、地方配套与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生态环境建设与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相结合,促进农民脱贫致富、长期受益;生态环境建设与国土整治、污染防治、产业开发、移民安置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目标是:用大约50年左右的时间,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开展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还草,加快坡耕地改造,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完成一批对改善全市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工程,力争到下个世纪中叶,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得到治理,适宜绿化的土地植树种草,中低产田土全部改造,坡耕地实现梯田化,建成全市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建立起基本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基本实现全市大地山川秀美。
到规划期末:
――全面完成天然林保护任务,退耕还林还草543万亩,营造生态林600万亩,改造低效林1815万亩,建设商品林916万亩,实现新增森林面积297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
――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5万平方公里,坡耕地改造1290万亩,全市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低于750吨/平方公里?年;
――生态农业建设完成沃土工程1290万亩,草场草地建设1030万亩,庭院生态300万户,稻田生态1000万亩,农村沼气池150万口,农村省柴节能灶200万户;
――建成全市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
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进行规划。各个阶段的奋斗目标是:
近期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用大约12年的时间,全面展开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程,坚决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有效遏制住全市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重点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这一时期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其中:管护1800万亩,封山育林1323万亩,人工造林479万亩),营造生态林300万亩,改造低效林910万亩,退耕还林275万亩,建设商品林300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8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坡耕地改造300万亩;完成沃土工程300万亩,草场草地建设200万亩,庭院生态100万户,稻田生态200万亩,农村沼气池50万口,农村省柴节能灶80万户,建成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
从现在起到2003年是实现近期目标的关键时期。要力求起好步,开好局。采取切实措施,启动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建设要有较大突破,起到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停止天然林采伐,坚决禁止毁林毁草开垦,逐步将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25度以下的坡地逐步实现梯田化,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稳定解决贫困地区的脱贫问题,减轻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到2003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其中:管护1800万亩,封山育林750万亩,人工造林230万亩),营造生态林140万亩,改造低效林300万亩,退耕还林130万亩,建设商品林100万亩,新增森林面积3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0平方公里,坡耕地改造125万亩;完成沃土工程125万亩,草场草地建设80万亩,庭院生态50万户,稻田生态70万亩,农村沼气池25万口,省柴节能灶30万户。在重点地区建设一批水土保持、坡耕地治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全市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
中期目标。从2011年~2030年,在遏制住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之后,大约用20年时间,力争使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观。这一时期主要奋斗目标是:巩固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生态林300万亩,改造低效林905万亩,退耕还林268万亩,建设商品林616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1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平方公里,坡耕地改造500万亩,完成沃土工程500万亩;草场草地建设400万亩,庭院生态200万户,稻田生态400万亩,农村沼气池400万口;农村省柴节能灶120万户。
远期目标。从2031年~2050年,再奋斗20年。全市生态环境建立起基本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这一时期主要奋斗目标是:继续巩固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林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商品林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宜林地全部绿化,林种、树种结构合理,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45%以上,确保各项工程造林长期发挥效益;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坡耕地改造490万亩,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完成沃土工程490万亩,稻田生态400万亩,草场草地建设430万亩,其他生态农业工程得到巩固发展,全市基本实现山川秀美。
三、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布局
依据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态环境建设的区域差异,并适当兼顾行政区域的相对完整性,将全市分为三峡库区、丘陵地区、中低山区、主城区郊区四大片区。
(一)三峡库区
三峡库区包括巫溪、巫山、奉节、云阳、开县、万州、忠县、石柱、丰都、涪陵、武隆、长寿、渝北、巴南、江津等15个区县(自治县、市),面积43961平方公里,总人口1408.28万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53.4%和46.3%。人口密度为320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1.40亩(统计数为1.08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364元。森林面积1447万亩,占全市的55.8%,森林覆盖率21.9%;水土流失面积2.41万平方公里,占全市的55.4%;坡耕地面积1161.31万亩,占全市的55.0%。
该地区是三峡工程库区所在地,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一是大量良田熟土将被淹没,移民迁建安置占地,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生态环境差,自然灾害较为严重。该地区石灰岩山区广布,森林植被较少。森林覆盖率仅比全市平均水平约高0.92个百分点;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55.3%,比全市高2.5个百分点,中度和强度侵蚀面积占该区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0%以上。山高、坡陡,降雨强度大、河谷深切,山地地质灾害频繁,属大型、特大型滑坡多发区;旱地多、坡地多,且地块零碎分散,耕作粗放,工程措施改造任务重。三是贫困人口多,生态环境建设面临较大压力。该地区有国定贫困县7个,省定贫困县7个,有贫困人口近200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市的54.6%。地方财力有限,农民人均收入较低。由于种种原因,过去国家投入较少,农业基本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欠帐多、基础差,生态环境建设难度大、任务重。
该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直接关系到库区移民安置容量和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是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最为重要、最为紧迫的地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以营造生态林和治理水土流失为中心、加强床区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坡耕地改造、退耕还林和生态农业建设力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丘陵地区
丘陵地区主要包括西部和中部的北碚、合川、潼南、铜梁、大足、双桥、荣昌、永川、璧山、梁平、垫江等11个区县(自治县、市),面积14441平方公里,总人口894.26万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7.5%和29.4%。人口密度为619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86亩(统计数为0.7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777元,森林面积248万亩,占全市的9.6%,森林覆盖率为11.4%;水土流失面积5956平方公里,占全市的13.7%;坡耕地面积422.3万亩,占全市的20.0%。
该地区是全市产粮大县集中区域,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贫乏,灾害性天气突出。年均降雨量只有900毫米~1000毫米左右,且时空分布不均,加之缺乏骨干水利工程,调蓄能力差,供水保灌率低,抗旱能力弱。人畜饮水十分困难,个别地区已出现一定程度的“水荒”现象。干旱、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突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二是水土流失严重,土壤侵蚀强度大。森林植被稀少,森林覆盖率比全市低9.58个百分点,中低产田土多,丘陵坡瘠地多,土地垦殖指数高,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比例达60.2%,比全市高7.4个百分点,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达5000吨/平方公里?年左右,中度和强度侵蚀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5%。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加剧了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还损毁耕地,淤塞塘、库、堰等水利设施。三是次级河流水污染日益突出,加重了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
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到改善丘陵地区农业生产条件、人畜饮水及丘陵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丘陵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加快小流域片区综合治理和西部供水工程建设,强化次级河流水污染整治,加强坡耕地改造,发展节水、旱作和生态农业,改善农村能源状况,促进丘陵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中低山区
中低山区主要包括东北部、东南部的綦江、万盛、南川、彭水、黔江、酉阳、秀山、城口等8个区县(自治县、市),面积22555平方公里,总人口439.87万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7.4%和14.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95人;人均耕地1270亩(统计数为1.2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307元。森林面积865万亩,占全市的33.4%,森林覆盖率25.7%;水土流失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占全市的29.4%;坡耕地面积485.6万亩,占全市的23.0%。
该地区属于典型的老、少、山、边、穷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一是林草建设任务重。该地区有林地面积1431万亩,草地面积810.4万亩,林地和草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55.2%和60.0%。森林覆盖率比全市高4.72个百分点。但林草自然退化严重,天然林禁伐后,林粮矛盾比较突出,草地建设和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任务重。二是山地地质灾害严重。山区地质地貌复杂,高差大,山地气候特点明显,有的地方还是“暴雨中心”,山洪暴雨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地地质灾害频繁,对自然生态环境构成较大破坏。三是坡耕地比重大,耕作粗放。坡耕地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65%~70%,且地块零星、分散、瘠薄,重力侵蚀和坡面侵蚀相互叠加,造成水土流失极为严重,治理任务极为艰巨。
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到中低山区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全市林草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中低山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山区立体生态农业建设为中心,发展水源涵养林、用材林和经济林,开展小流域片区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改造,搞好草场草地建设,使中低山区生态环境有根本改善。
(四)主城区郊区
主城区郊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等近郊6区,幅员面积1435平方公里,总人口300.51万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70和9.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094人;人均耕地0.35亩(统计数0.28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961元。森林面积32万亩,占全市的1.2%,森林覆盖率14.6%;水土流失面积619平方公里,占全市的1.5%;坡耕地面积42.3万亩,占全市的2.0%。
该区拥有依托大城市的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和非农产业经济优势,农业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地矛盾突出。该区城乡交错,土地利用率较高,人均耕地有限。随着城市的扩展,人口的增加,大量农地还将被征用,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各类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三是环境污染严重,城市环境污染向乡村蔓延,城郊土地的荒芜废弃,农药、化肥的广泛施用,使得城郊环境污染尤为突出,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的难度。
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到城郊现代农业和城郊环境的改善,直接影响到重庆主城区功能发挥和重庆直辖市形象。主城区郊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保护城市防护体系,建设城市绿色屏障,提高生态效能;加大城市水土保持力度,控制各类工程活动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治理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提高城郊环境质量。
四、优先实施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把持久的奋斗和阶段性的攻坚结合起来,把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本规划把目前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对改善全市生态环境最具影响,对实现近期和中期奋斗目标最为重要的地区和工程作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集中力量予以支持。
(一)近期优先实施的重点地区
按照轻重缓急,把三峡库区、丘陵地区、中低山区确定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沿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江河干流沿线,主骨架公路及铁路两旁逐步展开。今后5年和到2010年,要在重点地区启动建设一批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抓重点区域和流域,抓典型示范工程,治理一片,建成一片,见效一片。力争重点治理地区在短时期内有较大突破。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
三峡库区。把三峡库区放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首位,坚持移民安置、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优先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力争使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在近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加强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停止天然林砍伐,大力开展营林造林,对已经建成的防护林带进行重点管护,25度以上的坡耕地停止开垦;加快库区自然保护区建设,搞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造坡耕地,把减少入江入库泥沙、保障三峡工程长治久安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加强生态农业建设,搞好库区水域、河谷及山丘地区的高效生态农业开发,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建设一流的长江柑桔带和榨菜等名、优、特商品基地,建成我国西部最大的淡水鱼养殖区和草食牲畜基地,逐步实现产业化;推进农村能源建设,以建沼气池、节能灶等为重点,改善农村能源利用状况。近期主要建设任务是:到2003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240万亩,改造坡耕地70万亩,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到2010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570万亩,改造坡耕地165万亩。
丘陵地区。要针对本区生态环境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狠抓丘陵林草生态体系建设,发展林业,实行“五林”并举,“乔、灌、草”结合,绿化荒山和“四旁”,逐步建立起多林种、多功能、多效益的带、网、片相结合的丘陵林草生态体系;加大丘陵区水土保持力度,大规模开展小流域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坡耕地改造工程,拦蓄径流,拦蓄泥沙;加快实施西部供水工程,搞好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沿江城市(镇)污水处理;加强生态农业建设,重点实施农村能源、稻田生态、庭院生态;建设高产优质林果基地,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为主的乡镇企业,并适度集中,形成规模,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相结合,推动丘陵地区经济、社会、生态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状态。近期主要建设任务是:到2003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100万亩,改造坡耕地25万亩,建设一批农村能源、庭院生态和节水、旱作、生态农业。到2010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240万亩,改造坡耕地65万亩,继续实施农村能源、稻田生态、庭院生态及节水、旱作、生态农业工程。
中低山区。本区要充分发挥山地林特资源优势,搞好山区扶贫开发、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机结合,坚持以种养殖业为基础,以封山植树、水土流失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草地、林特、矿产、水资源开发为重点,尽快形成区域性支柱产业,加速山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严格禁伐天然林,搞好森林管护与退耕还林,改造低效林,建立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基地;建设各具特色、功能合理的自然保护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建设,加快坡耕地改造,各种工程建设活动要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部地区要加强小流域片区综合治理;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加强草场草地建设;调整农业结构,在海拔800米以下的地方,重点发展一批林果基地;搞好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县城、居民集聚区、骨干公路、铁路沿线山地地质灾害防治。近期主要建设任务是:到2003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120万亩,改造坡耕地30万亩;到2010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面积270万亩,改造坡耕地70万亩,建成一批山区生态农业工程。
(二)重点工程
1.林业建设工程
为了开展营林造林,确保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天然林保护任务要在2010年前完成,其他林业工程要在2020年前完成。
(1)天然林保护工程。立即停止天然林采伐。从1998年9月1日起,全市现有天然林全面停止采伐。江津、南川、石柱、城口等14个区县(自治县、市)为重点禁伐区,1.2万名林业职工转向营林管理和发展第三产业。严格控制木材制品厂建设,关闭天然林停止采伐区域内的木材交易市场。采取管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保护和恢复天然林、对全市现有天然林1741.5万亩实行全面保护,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实施管护面积1800万亩,封山育林1323万亩,人工造林479万亩。1998年~2010年完成整个工程,其中,1998年~2003年天然林管护1800万亩,封山育林550万亩,人工造林320万亩。
(2)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全市退耕还林还草543万亩。1998年~2010年完成275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130万亩;2011年~2020年完成268万亩。
(3)生态林建设工程。重点在三峡库区、嘉陵江、乌江流域营造生态林600万亩。1998年~2010年营造3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营造140万亩;2011年~2020年营造300万亩。
(4)低效林改造工程。全市低效林1815万亩、用20年时间全部改造完。1998年~2010年改造91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改造300万亩;2011年~2020年改造905万亩。
(5)商品林基地工程。为了解决市内木材的需要,要在适合种植的地区,因地制宜选择速生树种,建设商品林。1998年~2020年共建设商品林916万亩。1998年~2010年建设3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建设100万亩;2011年~2020年建设616万亩。
(6)种苗基地建设工程。为了确保各项工程造林项目的质量,1998年~2003年新建和改造一批种苗基地。新建市级良种繁育中心1个,面积300亩;新建县级中心苗圃38个,面积3800亩;改造种子园7900亩。
2.坡耕地改造工程
要把坡耕地改造作为小流域片区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全市实施坡耕地改造1290万亩。1998年~2010年改造3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改造125万亩;2011年~2030年改造500万亩;2031年~2050年改造490万亩。
3.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1)沃土工程。用50年左右时间完成1290万亩沃土工程建设,1998年~2010年完成3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125万亩;2011年~2030年完成500万亩;2031年~2050年完成490万亩。
(2)草场草地建设工程。从现在起用大约50年时间完成1030万亩草场建设;其中人工种草300万亩、天然草场改良400万亩、飞播植草300万亩、草种基地建设30万亩。1998年~2010年完成2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80万亩,建草业服务中心站1个;2011年~2030年完成400万亩;2031年~2050年完成430万亩。
(3)庭院生态工程。全市建庭院生态户300万户。1998年~2010年建100万户,其中1998年~2003年建50万户;2011年~2030年建200万户。
(4)稻田生态工程。建设1000万亩稻田生态工程。1998年~2010年建成2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建成70万亩;2011年~2030年建成400万亩, 2031年~2050年建成400万亩。
(5)农村能源工程。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万口,农村省柴节能灶200万户。1998年~2010年完成沼气池50万日,省柴节能灶80万户,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沼气池25万口,省柴节能灶30万户;2010年~2030年完成沼气池100万口,省柴节煤灶120万户。
4.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1998年~2010年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占规划建自然保护区总数44个的29.5%。其中,1998年~2003年建3个。
(2)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1998年~2010年建成市级自然保护区16个,占规划建自然保护区总数的36.4%。其中,1998年~2003年建5个。
(3)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1998年~2010年建成县级自然保护区15个,占规划建自然保护区总数的34.1%。其中,1998年~2003年建8个。
5.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1998年~2010年建成一个市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中心和38个县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站网,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市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中心和20个县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站网。在此基础上,建成国家级的“长江上游暨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和监测中心”。
五、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摘要)
(一)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测算
按照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技术规范、单位造价和定额标准初步测算,完成本规划所确定的任务,共需总投资586亿元。除申请中央投资293亿元外,地方筹集资金部分由重庆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按1:1比例共同配套,通过地方财政投入、发行地方债券、利用外资和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筹集。
(二)生态效益
――水土流失面积4.35万平方公里全部得到治理,全市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可由现在的4555吨/平方公里?年降低到750吨/平方公里?年,每亩侵蚀量由现在的3.0吨下降到0.5吨;
――森林覆盖率可由1997年底的20.98%提高到45%,水源涵养能力提高1.5倍以上;
――输入江河泥沙量可由现在的1.4亿吨/年减少到0.65亿吨/年。
六、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市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在计划部门设立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市)也要建立以区县(自治县、市)长为组长的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在计划部门设立办公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各地要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任接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子到底。计划部门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做好组织协调。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定行业规划和专题规划,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加强行业指导。财政、金融、科技、经贸、城建、国土、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二)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和继续深化改革,激发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活力
要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长期稳定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在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四荒”使用权要包和拍卖,稳定和完善有关的激励政策,允许打破行政区划界,允许不同经济成分的主体购买“四荒”的使用权;允许购买使用权的经济主体按照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经营“四荒”土地;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不变,对治理难度大的“四荒”拍卖,其使用权的期限还可以更长一些,治理开发成果允许继承转让;国家在征用时,要对治理成果给予补偿;对买而不治的或买后乱垦者,坚决收回。多形式促进小微型水利设施的有偿转让使用,划出一批农、林、牧场、水域和“四荒”地,吸引外商、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投资开发,实行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林业建设实行分类经营,生态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建设和管理,商品林建设除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保护外,按市场需要组织发展。
通过改革,确立起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的新思路;通过改革,使农民的劳动变为积累,投资变为资本,以吸引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通过改革使社会单位的投入有业可创,有利可收,以调动全社会大搞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三)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切实抓好“四个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政要加强领导,从市到区县(自治县、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二是任务目标落实。生态环境建设各项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落实到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三是资金落实。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多方筹集地方资金,保证中央和地方投入到位。四是责任落实。市里对区县(自治县、市)及市属有关部门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将生态环境建设责任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追究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四)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六项制度”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划立项,按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工程进度安排建设资金,按效益考核。纳入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的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工程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做好经济、技术论证。引入竞争机制,允许不同经济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投标。各级计划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六项制度”。一是审计监察制度。项目管理和建设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二是检查考核制度。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设立专门的稽察组(员),定期和不定期巡回检查。三是重点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对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实行监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四是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和区县(市)依照规范要求,按时真实填报项目建设进度,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五是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制度。项目竣工后,要对建设任务、投资计划、工程质量、效益指标等进行严格验收、后评估。六是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要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确保治理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五)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建设资金管理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实行以县为单位,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国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按项目安排,不按部门切块,严禁挪作他用。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严格财务制度。
建立“三专一封闭”和报帐制度。生态环境建设资金要设立专户,建立专帐,要有专人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区县(自治县、市)生态办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票据、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财务报帐。
(六)强化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严格生态环境建设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安排相应的建设内容,落实建设资金;工程验收时,要同时检查生态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地质环境评价报告制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工程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七)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咨询论证和技术指导
生态环境建设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目前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技术力量严重不足,需要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有关工程勘测、咨询论证、规划设计和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建立起较强科研和技术支撑体系。为此,一是要组建重庆市农业工程勘测设计院和重庆市林业工程勘测设计院;二是要加强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的技术力量;三是要成立生态环境建设技术专家委员会,强化对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技术指导;四是要组织力量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技术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同时要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因地制宜采用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的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全力推进工程项目的实施。五是组织力量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系统退化、物种濒危基地建设等重大科技攻关问题研究。
(八)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加强生态环境的监测和预测预报
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网络系统,对生态环境脆弱和敏感地区,以及重要生态保护区,进行监测和预报,并建立相应的应急反馈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减轻对区域环境的压力
加强城市环境治理,防止城市污染向乡村蔓延,同时要抓好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和农药、化肥污染防治,减轻对区域环境的压力。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各具特色的自然保护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必须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一是要建立经济与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在出台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进行项目决策时,必须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的高度审议其利弊,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二是发展经济,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采用高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经济发展的“两个转变”,促进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三是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或投产使用,严格把住新污染源控制关。四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拧制、严格关停“15”小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结合技术改造加强污染治理,逐渐减少工业“三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五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重点发展环保设备和环保专用材料,推广应用无公害综合利用技术,保护生态环境。
(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投入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做好项目前则工作,争取我市有较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得到国家的支持。二是各级财政要把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平衡,优先安排国家支持项目的配套资金。三是鼓励农民增加劳动积累。四是积极争取国外资金长期低息贷款、赠款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五是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等各项农业专项基金的征、管、用。六是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农林水基础设施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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