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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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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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渝办发〔2012〕16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
(渝办发〔2012〕16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工信部规〔2011〕434号)要求,我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下简称“万户成长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万户成长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实施“万户成长工程”,选择一批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集中力量支持其加快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万户成长工程”,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实施,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企业成长环境,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支撑体系,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立足点,以创新、创造为动力,着力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逐步完善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重点扶持。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3.政府服务。坚持市、区县(自治县)联动,整合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资源,为实施“万户成长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重点助推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1万户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进其做大、做优、做强,形成结构合理、管理先进、创新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群体。到“十二五”末,全市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数达到2万户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1万户以上,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5000户以上),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年营业收入总计达到2.5万亿元以上,新增就业人数突破100万人,成为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带动中小微型企业全面发展。
三、主要措施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中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近3年连续增长30%以上的中小企业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给予重点支持。
(一)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结构调整、技改研发、节能减排、扩大就业等,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市级新型工业化资金、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等各类涉及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要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倾斜。区县级财政扶持资金也应给予相应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点推荐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
(二)金融支持。对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金融机构应优先进行信用评级、提供资金支持;优先支持其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和项目质押方式融资,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融资租赁等业务;优先向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有计划地组织推介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融资。
(三)技术支持。加快推进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引导其更多、更快地进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等领域。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做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库,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提供所需的采购、销售、融资、人才、技术、项目等各种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分类统计纳入日常工作。
(四)市场支持。鼓励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借助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渝洽会等平台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优先安排其参加国内外的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以及相关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人才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市级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000名以上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1万名以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项知识更新、提高能力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市与区县(自治县)联动的形式,组织10万名以上企业技术工人参加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等级的岗位技能培训。优先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订单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六)用地支持。全市各类工业园区要优先吸纳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入驻,加大都市工业园(楼宇)、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高效配置各类资源,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各区县(自治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满足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用地需求。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投资和创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和“万户成长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万户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目标,作好分解落实,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为促进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督查措施。
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工作作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并对“万户成长工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5年按营业收入统计的企业目标数量(个)
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目标数量(个)
2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上
全 市
20000
10000
5000
10000
万州区
1300
600
300
700
涪陵区
1100
500
250
600
渝中区
600
400
300
300
大渡口区
300
130
100
200
江北区
600
400
300
300
沙坪坝区
600
400
300
400
九龙坡区
1000
600
300
500
南岸区
1000
500
300
500
北碚区
800
400
250
200
渝北区
1200
600
400
600
巴南区
800
400
250
400
黔江区
300
100
60
200
长寿区
500
240
120
200
江津区
1000
600
250
500
合川区
1000
550
250
500
永川区
1100
550
250
500
南川区
300
130
60
200
綦江区
800
400
100
300
大足区
800
500
100
300
潼南县
230
140
50
150
铜梁县
700
300
80
300
荣昌县
700
360
100
300
璧山县
700
300
170
300
梁平县
250
80
30
200
城口县
40
20
10
30
丰都县
250
80
30
150
垫江县
300
80
30
150
武隆县
80
40
20
50
忠 县
250
100
60
150
开 县
280
100
30
150
云阳县
150
50
20
100
奉节县
170
50
20
120
巫山县
100
30
10
50
巫溪县
80
20
10
50
石柱县
200
70
30
150
秀山县
200
80
30
100
酉阳县
100
50
20
50
彭水县
120
50
1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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