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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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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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2016年)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精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
(2016年)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积极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的战略枢纽和核心腹地,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坚持市场化与法治化发展取向,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互动并进,坚持绿色发展与开放合作协调融合,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充分发挥我省在工业基础、教育科研、开放合作等方面的优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机遇,主动适应国际经贸新规则,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环境,促进要素、商品和服务在国内外自由流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拓展经济发展战略空间。总体目标是,以加快开放型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建立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形成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形成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构建起与国际规则相接轨、与现代市场体系相匹配、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确保我省走在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最前沿。
二、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
(一)务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综合运输大通道,主动参与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大力实施“251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我省对外经贸投资合作,带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联动发展。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统筹布局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性强的境内外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基地,努力构建国家“一带一路”西向、南向开放合作的产业支撑。加强沿线国家和地区技术贸易措施、原产地规则研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支持企业走出去。创新贸易发展方式,加快品牌培育,加强外向型产业园区、贸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西博会作为承接国家“一带一路”区域性合作载体的平台功能,组织开展“千企行丝路”活动,进一步深化与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力争与沿线更多国家和地区在经贸投资领域合作实现新的突破。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文交流,主动参与国家统筹安排的文化旅游合作,提升我省文化旅游产业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融合程度。创新体制机制,将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打造成为我省对外开放合作的示范平台。
(二)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与沿江省份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联通、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联动合作,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互动发展。依托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对接国际大通道,着力构建辐射中西部、连接国内外的长江上游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强联接周边省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动长江航道和水运建设。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建设,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力度。通过发展园区经济、流域经济、通道经济,不断壮大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和养老健康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开放型经济区域发展布局,强化省内区域间的产业、要素、物流合作,共建专业市场和城市商圈,打造长江经济带商贸走廊。更加重视开放型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与周边省份共同打造开放园区和外向型经济平台。
(三)争取创建自由贸易试验园区。充分发挥成都市内陆开放门户和战略前沿作用,全面提升我省综保区规划和功能,积极申报中国(成都)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申报方案,找准改革切入点,提高与国家战略的契合度,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力度,加快上海等自由贸易区成熟经验在投资、贸易、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的复制和推广,营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率先在成都市探索内陆开发开放特色改革创新事项,最大限度挖掘改革创新潜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和制度创新试验区。
三、创新引进外来投资体制机制
(一)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规范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研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合同章程“备案+审批”管理。推动设立外资股份投资企业,允许境外投资公司在成德绵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完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外商投资领域。不断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权限,使绝大多数外商投资项目实现属地化管理。积极争取我省更多产业纳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二)完善外来投资监管服务体系。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研究外商投资企业综合监管办法,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融资、质量管理、贸易经营、外汇业务、公平交易、依法纳税、劳动用工及职工保障、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全面评价机制并配以相关激励及惩戒措施。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制度为联合年报制度,加快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鼓励社会公众加大参与监督力度,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推动各类园区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不同类型开发区的规划指导、创新发展。根据各自的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发展。发挥开发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推进科技研发、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致力于产业向高端迈进。积极配合国家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大力争取将我省更多开发区列入目录范围。推动各地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平台整合工业集中区,实现要素资源空间布局的集中集聚,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别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外合作平台。支持外资参与孵化器建设和天使投资,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广资源节约利用技术,推动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
(四)务实搭建投资促进平台。加强重大和专题投资促进活动统筹,遵循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务求实效原则,精心办好西博会、科博会、农博会、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暨进出口商品展、“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川商返乡发展大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集中开展投资促进和宣传营销。围绕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办好专题产业招商活动,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突出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务实办好境外投资促进活动,提升四川开放形象,推动高水平高端化合作。完善签约项目分级分类跟踪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切实推动签约项目落地见效,对重点签约项目在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五)着力实施招大引优。围绕做大做强“双七双五”产业,着力引进引领性、关键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优质创新型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优化投资结构。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注重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大力引进海内外技术创新人才、研发团队和知名企业来川投资创新型项目。加强重大引进项目政策支持,建立投资促进激励机制。用好用足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具有的差别化政策优势,有针对性地面向全球招商。完善领导联系促进重大项目制度,高位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接促进和落实。把全面深化改革与投资促进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展投资促进渠道,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投资促进代表处,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活动。综合运用沿链招商、精细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个性化方式,提升投资促进实效。
四、建立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
(一)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放宽境外投资限制。允许企业和个人自担风险到境外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鼓励投资者不断创新方式走出去,通过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实施国际产能合作“111工程”,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冶金、建材、电子信息、化工医药、饮料食品、轻工纺织行业和农业产业的国际合作,支持先进发电、油气钻采、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航空航天装备等开展境外合作。支持我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跨境合作园区开发。
(二)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加大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宣传力度。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针对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提供有效的政策和金融支持。扶持金融、法律、财务等中介机构发展,切实发挥其专业化咨询和服务作用。推动建立相关走出去行业和国别协会商会,强化和完善其在信息服务、行业自律、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强化外事保障职能,为经济外事提供更大支持,为企业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建立企业走出去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进境外投资合作便利化。
(三)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推进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有机结合、相互配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与各国各地区互利共赢的产业投资合作。鼓励我省优势产业、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和人才走向国际市场,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重点加快“四川制造”走出去步伐。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各地和企业加大引资、引智、引技等工作力度,突出发达国家和地区高端产业项目引进,推动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产业关联和技术交流,切实发挥外资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促进作用。
五、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
(一)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立全省口岸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口岸安防管控水平。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快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拓展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功能,推动多元发展,发挥产业聚集和带动效应。推进绵阳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加快成都空港、泸州港、宜宾港和成都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发展,努力推动德阳综合保税区的申建工作,加快构建我省保税物流体系。进一步深化全域通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加强与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的深度融合,主动对接全国通关一体化,发挥改革叠加效应。严格执行国家口岸经营性收费相关规定,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建立收费项目清单。规范并发挥口岸相关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口岸通关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口岸经济。
(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坚持供需两侧同时发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推进主体队伍培育、外向型产业提升、外贸业态创新三大工程,不断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实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重点选取机械、电子、化工、纺织等优势产业开展“一域一品牌”活动,推动产品、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出口。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形成质量、品牌、创新三轮驱动模式,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外开放口岸和进口产品指定口岸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粮食、肉类、汽车等指定口岸作用,扩大资源型产品进口。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生产亟需的资源型产品进口。发挥国家调整消费税、进口关税的政策效应,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推进青白江、宜宾、泸州等进口平台建设,提升中欧班列、中亚班列等国际大通道运营能力。完善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创新政策协同机制,强化对企业原料采购、仓储展示、物流运输、投资设点、风险规避的全链条、“打包式”服务,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技改力度,大力培育自主品牌,推动企业由价格优势向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优势转变。创新贸易发展业态和方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成都国际商贸城等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大力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和订单“双转移”,支持加工贸易向中小城市拓展,以产品为龙头打造配套产业群。
(三)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出口能力。优化以成都为核心、多市(州)协同发展的服务贸易区域布局。促进计算机信息服务、建筑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旅游服务及文化、中医药、餐饮等行业共同发展。以天府新区建设为契机,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大力推进成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和省级服务贸易特色基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符合服务贸易特点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实行服务贸易便捷通关,简化会展、演艺、节庆、灯展、赛事及服务外包等通关审批程序。建立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和重点企业联席制度,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成都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做强“成都服务外包”品牌,推动服务外包创新发展。
六、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
(一)提高中心城市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完善成都全域开放体制机制,支持成都实施全域开放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对外开放门户城市,打造国际购物天堂,努力将成都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以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建成使用为契机,通过举办更多大型国际性会展活动,不断提高成都国际知名度。不断强化成都国际化服务功能、创新功能和集散功能,充分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多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中韩创新创业园和中德创新产业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新川创新科技园、中法成都生态园、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园等建设。加快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直通欧洲的“空中丝绸之路”。加快构建覆盖世界重要城市的航空体系、通达国际的铁路公路水路体系和泛在互联的通信网络体系,全方位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二)统筹协调四大城市群开放型经济发展。
发挥成都平原城市群在全省对外开放中的领头羊作用,依托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加快建设高效便捷的亚欧铁路物流大通道。加强产业转移合作和经贸合作,搭建国际交易、电子商务和贸易便利化等开放平台。利用长江航运优势,积极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促进川南城市群开发开放。加强泸州港、宜宾港建设,推动与上海港及其他港口合作,加强与长江沿岸城市交流合作和对外经贸合作,积极打造川滇黔对外经贸合作平台。发挥川东北城市群作为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的优势,加强与关中-天水城市群合作,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化工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文化旅游区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推动川渝陕甘区域合作发展。加快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打造成为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水能开发基地和亚热带特色农业基地、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依托地缘优势,加快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运输通道和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形成连接泛亚的对外开放捷径。
(三)提升县域经济对外开放水平。准确把握国内外产业转型升级新趋势,继续加大县域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注重引进科技型、节能型和效益型项目,推动重大项目的有序承接和成功落地。鼓励与毗邻地区合作,共同推进重大交通物流大通道建设,推进能源、矿产、旅游等优势资源共同开发利用,着力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努力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集聚、服务和创新功能,加快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不断提升其发展空间活力和利用外资比重,带动当地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县域企业加大转型升级力度,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提升在生产链价值链上的地位,增强出口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有实力的县域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
七、建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政府信用建设,加强已出台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切实兑现涉企合同中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加强投资促进载体建设,强化要素保障,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坚持对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服务,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及时妥善解决企业投诉和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委托专业机构对市(州)和重点园区投资环境进行测评,严肃查处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
(二)培育市场化开放主体。支持企业更好发挥在开放型经济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培育以跨国公司为龙头、成长型企业为基础、潜力型企业为补充的企业国际化新格局。进一步壮大外贸主体队伍,支持外贸企业做强做大,加快提升对外贸易体量。深入推进“万企出国门”活动,完善促进机制、政策手段、服务体系,支持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境外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企业,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继续发挥在川央企对外承包工程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我省重大装备的出口。鼓励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来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拨中心、结算中心和服务外包中心,着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外资在华投资的重要制造、研发、配套和增资服务基地。更加注重引智引技,发挥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溢出效应,加强内外资企业联动,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三)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开展全省开放竞争力评价,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监管规则,保证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不断优化投资便捷、安全高效、法制规范的发展环境,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建设全省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市场化信用评价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使用和社会运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产品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办法,强化垄断环节监管,严惩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公平性。
(四)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坚持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工作重心转向为企业、行业、市场服务,不断提高协会商会组织协调、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其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开拓国际市场、防范投资风险、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我省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国家和其他省份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鼓励我省涉外协会商会与境外知名协会商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经贸投资合作。充分聚合川商资源,办好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充分发挥四川省川商总会和川商返乡兴业投资基金作用,持续推动在外川籍企业家返乡兴业创业。推动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一批境外四川商会,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共享、资源聚集、产业整合、金融支持等服务。探索建立我省驻境外商务代表制度,促进我省企业与其驻在国(地区)的经贸合作。
八、完善开放型经济综合服务体系
(一)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金融机构中心、市场交易中心和后台服务中心,全面提升资本市场、财富管理、结算中心、创投融资等核心功能,增强金融要素资源聚集、辐射和配置能力。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落户成都。支持省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及合作范围。鼓励在川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总部争取在成都建立客服中心、营运中心。积极引进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进一步扩大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广上线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深化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及成都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按照相关政策支持省内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省内企业合理选择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省内企业利用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工具融资。大力发展内保外贷融资模式。鼓励省内企业通过与外资机构对接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方式在川投资。深入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推动保险业深度参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医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养老机构、科技等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发展。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政策,构建川企走出去风险防范机制,扩大走出去项目融资保险规模,保障企业投资安全和海外权益。
(二)创新国际旅游文化交流服务体系。发挥旅游业开放性强、带动效应明显的优势,努力挖掘我省旅游资源,将旅游业作为对外合作的先行产业,加快建成以成都为中心的世界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提升四川国际影响力。大力推动四川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联通,对外增开新的国际航线,逐步加密已开国际航线班次,对内争取九黄、南充、广元、西昌、绵阳机场等升级为国际口岸机场,大幅提升旅游可达性。加快开发跨区域性精品旅游线路,依托现有铁路开通四川至中亚和欧洲的旅游专列,积极推动西部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西部低空旅游服务总部。推进川滇藏、川陕甘、川渝黔等区域旅游合作发展。联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打造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以“4+1”系列旅游活动为载体,促进文博、演义、节庆与旅游深度融合,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做实四川入境旅游提升工程。建立“一带一路”四川旅游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
(三)探索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面提升我省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军民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国际合作,推动我省有关产业园区与国外研发机构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园区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在境外建立创新研发中心。支持我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取得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扩大产品出口、工程承包、投资和技术合作,并购科技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我省科研院所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推动我省产学研机构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以色列等科技发达国家的研发机构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中美“2+2”清洁能源合作。
九、加强支撑保障机制建设
(一)实施开放的人才政策。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鼓励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强高科技人才国际国内交流,进一步提升学术技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采取学校培养、国外深造等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我省重点领域本土国际化技能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实施“千人计划”“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及顶尖团队来川创新创业。积极开发境外人才和智力资源,支持项目单位申报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按需引进境外专家。积极探索职业资格国际、地区互认。
(二)拓展我省对外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现有对外交流平台作用,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新建合作机制,不断增强我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的能力。充分利用驻蓉领事机构资源、全省友城关系,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及人文交流。加快现代会展业发展,实现会展活动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大力拓展西博会等展会平台作用。推动更多标志性、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和活动在川举行。加强同重点国家和地区涉侨社团组织的联系,通过有影响力、有实力的侨团侨企和华侨华人,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加快筹建四川省海外咨询委员会,聚集海外政商学界资源,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三)做好人文交流和对外宣传。加强对外宣传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媒体传播、文化贸易、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拓展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推动开放合作向全方位多层次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主流媒体对外传播力影响力,推动优秀巴蜀文化走出去。整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多种资源,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类渠道和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化贸易与投资。着重宣传四川在资源、市场、科教、产业、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全面树立开放四川的良好形象。
(四)健全开放合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四川“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战略枢纽和核心腹地功能,在巩固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基础上,加快建立高层互访、部门协商和政策落实机制。利用中俄“两河流域”合作机制,推动川俄经贸投资和人文交流取得更大突破。发挥中美省州间合作机制作用,加强与美国各州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健全四川与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国内重点区域和周边地区的合作协调机制。落实川渝和川浙、川粤合作协议,推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务实合作。按照市场驱动、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培育多层次合作主体,科学指导企业、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通过信息共享、项目对接、人才交流等方式建立形式多样的非官方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效率。
(五)建立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建立走出去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指导企业做好投资前期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有效防控境外风险。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监管,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境外国有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及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完善经贸安全保障机制,依托中国产业安全指南四川子站、四川产业安全数据库监测系统,深化产业预警机制建设,完善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动的产业损害预警工作体系,强化产业损害预警指数与行业生产、销售、库存、出口等的有机结合,妥善化解国际贸易争端,主动运用世贸规则维护省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我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要重视对国际国内开放形势的研判,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我省对外开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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