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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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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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晋发[2006]13号)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晋发[2006]13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于意见》(中发[2006]1号),制定本意见。
一、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保持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大力推进“三农”工作,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改革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受农业生产条件差、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制约,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深化农村改革、培育新型农民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经过长期不懈努力,逐步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基本原则。
--突出中心,协调推进。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壮大特色产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破除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
--以人为本,惠及农民。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利益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体现特色,注重实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增加农民负担。
--依靠群众,政府扶持。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参与,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民主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目标要求。一是经济实现新发展。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设施得到新加强。加快农村道路交通、电力通讯、人畜饮水、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是面貌呈现新变化。着力推进“四化”(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四改”(改水、改厨、改圈、改厕),整治农村“脏、乱、差”,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倡导和弘扬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四是素质要有新提高。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民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五是机制取得新进步。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尸步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六是生活达到新水平。努力挖掘农民增收潜力、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要有25个左右经济强县(市、区)基本达到全面小康标准,60个左右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宽裕型小康标准,3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并向小康迈进。
三、建设现代农业,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4)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全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耕地面积稳定在5600万亩以上。启动并实施好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重点进行高标准旱作农田、节水灌溉高产农田建设和盐碱化耕地治理。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抓紧建设引黄北线及大型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各类水资源,增加供水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灌区改建力度,加快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到2010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和节水型旱作农业体系。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推广使用农业机械,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0年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50%。
(5)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效益,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求粮食总量能自求平衡,品种可余缺调剂,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0亿公斤以上。加快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三大农业经济区域和十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和蔬菜四大特色产业,发展多种经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提高特色农业产值比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循环农业,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大力发展畜牧业,推动沼气建设,增加有机肥料,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发展养殖小区,加强重大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和防疫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畜牧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6)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公司、基地联农产,种、养、加一条龙,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型经济”,努力实行区域化种养、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系列化服务,大幅度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1215工程”,即建设100个农畜产品加工强势企业,20个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特色比较明显的农畜产品核心示范基地,10个农畜产品加工示范县,50个功能比较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和示范性中介服务组织。力争“十一五”期间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比例每年提高10%-15%,到2010年全省农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农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
(7)努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突出抓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继续实施农村技术承包项目计划,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办好农民培训星火学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各类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参与农业科技研发、引进和推广。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力争使先进适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8)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优化配置农村流通资源,引进吸收现代流通管理经验,培育形成一批现代流通企业。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行的督查, 2006年实现农产品“绿色通道”省际互通。在已成规模的特色农产品产地规划建设若干规模较大、信息网络技术装备较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值。培育和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6年发展农村连锁便民店800家,为广大农民购买农资产品和消费品提供便利。
(9)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整合利用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致富。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预警、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村市场和科技信息服务三大应用系统,扶持农户和企业加入信息网络。搞好各类农业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工和发布,为“三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四、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0)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晋发[2005] 18号),围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就业增加、后劲增强的要求,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努力加快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进程。围绕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全面提升县域工业发展水平。发挥小城镇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带动作用,重点建设好县城和有发展潜力的建制镇。优化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其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实行“增收奖励、多收多得”的财政鼓励政策,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大县级调控经济的权限,搞好25个县(市)的扩权试点工作。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加强金融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举措,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强化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县级党政正职岗位任职,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且所在县(市、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的,经考察合格,可享受副厅级待遇。
(11)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务工技能和转移能力培训,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考核评估,提高培训质量。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进城务工求职农民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坚持从一、二、三产业内部多业挖潜,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大中小企业多轮驱动,不同就业方式多路并进,各类人才多层开发,不断拓宽渠道,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和医疗保险范围,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子女入学和住房等实际问题。“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60万人,实现转移30万人。
(12)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扶贫移民、培训转移、产业扶贫四大扶贫重点工程,举全省之力支持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等连片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以产业发展为龙头,采取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帮助贫困地区新上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资源加工业、工业制造和旅游业,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十一五”期间,每年扶贫移民5万人、新解决20万人的温饱问题。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13)搞好人居环境建设。以县为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搞好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农民按照规划建设和治理家园。针对多数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组织实施以“四化四改”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治理工程。街巷硬化,是在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的基础上,搞好村内道路硬化,实现“户户通”;村庄绿化,是抓好环村绿化、街道绿化、庭院绿化及公共绿地建设,做到路边有树木,庭院有绿荫;环境净化,是重点整治“脏、乱、差”,对污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路灯亮化,是在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安装照明灯具,配套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出行和活动。改水,是继续大力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使农民逐步饮用上卫生安全的自来水;改厨,是积极发展沼气等清洁能源,用燃气灶逐步取代燃煤、燃柴灶具;改圈,是积极推进人畜分离,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改厕,是消灭露天粪坑,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坑式厕所,提高水冲厕所的比例和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四化四改”工程要结合实际科学推进,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命令、一哄而起、盲目拆建。“十一五”期间,全省对一万个村进行重点治理。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四化四改”工程的投入,确保村庄治理取得成效。要创新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村庄治理,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家兴建农村公益事业,发动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坚决防止城市和企业污染源向农村扩散。
(14)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 50000公里。2006年要完成10000公里通村水泥 (油)路,85%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到2010年,全省90%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95%的建制村通客车。加大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为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创造便捷的条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15)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污染水及苦咸水等饮用水不达标问题,加大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建设和对现有供水工程的改造,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6年要解决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约1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使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基本达到安全标准。
(1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速生丰产林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全面启动我省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等六大工程,采取省里重点资助与地方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生态保护屏障。建立和完善采矿、水电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和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所在地区的生态治理、植被恢复工作。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55亿元用于造林500万亩,力争到 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8%。每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70万亩,实施生态自然修复面积1100万亩,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60%。启动全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17)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在适宜地区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要进一步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加快农村能源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池,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圈、改厕”。2006年全省新发展农村沼气用户20万户,到 2010年达到130万户,占到适宜农户总数的80%以上。
六、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18)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在巩固和扩大“两基”成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进一步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积极建设标准化的寄宿制学校。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实施“两免一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力度。2006年在继续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同时,对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困难县(市、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07年此项政策在全省推行。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经费投入机制,为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9)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村卫生所建设的责任,坚持集体、个人举办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健康需求的村卫生所,到2010年,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80%以上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立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加强对农村现有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鼓励城市医务人员和医药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医务工作的政策。到2010年乡 (镇)卫生院从业人员全部达到执业资质要求,乡村医生95%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多数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加强对现有农村卫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待遇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补助等政策。加强人畜共患病和地方病、艾滋病的防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医药市场的监督力度,保障农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9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推广优生优育知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全面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立布局合理的县乡村户四级文化网络体系。深化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县县有图书馆和文化馆”的目标。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加强乡 (镇)文化站、图书馆和村文化室建设,力争乡(镇)文化站达标率、村文化室普及率达到50%。大力发展农村民办公助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农民书屋、农村个体放映队和民间剧团。鼓励乡村文化工作者创造适合农村特点的文化产品,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场所建设,积极倡导农民健身运动。
(2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到2010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并与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到2010年将全省农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增加供养资金,提高供养标准,创新供养模式,到2010年全省农村的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集中供养率达到25%。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大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保费收缴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适龄农民参保率达到20%。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对农村66万名特困群众实行低保。
七、深化农村改革,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活力
(22)深化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整合事业站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长治市和古交、左云等10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做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2006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的乡镇机构改革积累经验。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强化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经费不减少。在明确各级事权的基础上,调整财政收入分成比例,积极探索财政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乡用和“以奖代补”等体制和办法,使县乡有更多的财力投入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经费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有效机制,2006年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逐步化解旧债的具体办法。
(23)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使之成为主要为农村服务的金融企业。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开发银行要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邮政储蓄资金要在自主运用范围内,加大支持“三农”的比例。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各地要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24)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的方法,积极培植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和减少土地流转纠纷。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认真落实《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保证对农民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活。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流通,进一步规范粮食购销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八、加强教育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5)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作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推进农村连片创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广泛开展“文明农民”、“农村致富能手”和“新农家”评选活动,把诚信建设、社会公德、环保意识等作为评选标准的重要内容。普遍建立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道德评议会,发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贯通,村校家一体互动,人财物有效配置”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26)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成人文化技术培训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标准较高的职业教育中心 (或中等职业学校)。大规模开展农民培训,努力培养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方面的农民带头人。继续实施“双五百万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和科普教育,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
九、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2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努力培养党性强、作风正、素质好、有本事且肯干事的带头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巩固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8)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自觉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流氓邪恶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帮派犯罪团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建立健全农村民调、治保组织,增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9)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作用,支持引导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组建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注册登记、资金扶持和税费减免等工作。2006年要新发展2000个、改造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增参与农户10万户。到2010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争取发展到15000个,50%的农户加入到新型组织,形成以乡(镇)为中心、覆盖全省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网络。
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0)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成立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负责全省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规划、协调和督查等工作,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工办。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指导和推动当地的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完善考核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1)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出范围,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继续执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因成品油和农业生产资料调整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有关规定。提高耕地占用税率,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增加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搞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从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收入等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从地方电力建设专项资金中切块用于农村电力建设和户用沼气的补贴。要统筹使用好各类支农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搞好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省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全省以煤补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
(32)科学制定规划,强化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试点起步。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遵循客观规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综合实力比较强、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村,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率先高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条件一般的村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整体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贫困地区要按照全省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2006年全省要选取有代表性的1000个不同类型的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探索道路。从2006年起,省级安排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对试点村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及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补助。各市、县(市、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工作。省市县要派出工作组,指导、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33)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各方力量。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通过深入宣传、层层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深入人心。要调动和引导各方面的人才、智力和资金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引导党政机关、驻晋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进行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特别是资源型企业,探索完善以“一企帮一村”、“一矿扶一村”的形式进行以工补农、支援农村的有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致力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确保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不断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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