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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普委〔2016〕47号)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是推动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普委〔2016〕47号)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区属国有企业是推动普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城市有序运行的重要力量,是落实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的重要载体和物质基础。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普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基本实现了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整合形成了以产业集聚和功能承载为主导的区管国资国企新格局。但是我区的国资国企仍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国资监管的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有待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水平有待提高,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为了有效破解发展瓶颈,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动区属国资国企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地参与和服务“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业宜创生态区”建设,现就进一步深化普陀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紧紧把握上海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融入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以市场化、集团化、专业化为导向,以强化资本监管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改进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着力增强区属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全面提升服务普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综合贡献度。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科学发展。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强化企业的市场经营的主体地位。
立足区情,凸显责任。坚持从区情实际出发,整合盘活国有资源,联动“一轴两翼”科创布局和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国有功能性平台,加快城市更新和重点功能区建设,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
创新机制,释放活力。坚持放管结合,以创新突破发展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创新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行质量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
统筹谋划,稳妥推进。坚持协调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分类实施,因企施策,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党建,保障发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力争在推进区域国资布局优化结构升级、推动区属国企市场化发展等重点改革领域中取得关键性突破,形成更加符合普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市场规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区属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
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界定企业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考核定责,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区属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体系。
国资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围绕普陀“一轴两翼”功能布局,整合国有资源向重点开发地区和功能平台、民生保障、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集中,形成与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相适应的国资布局。
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竞争类区管国有企业完成主业归并和资产重组,冗员负担全面剥离,存量资产集中管理,市场性业务和非市场性业务在二级以下子公司层面全面剥离,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
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确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趋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更加开放自主,企业薪酬分配更加体现绩效、更加符合市场规律,进一步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和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的路径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更加规范,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氛围更加浓郁。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四)科学界定功能划分企业类别。根据区属国资国企在普陀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功能、作用和需要,结合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竞争类业务和功能类业务所占的比重,将区属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和功能类,并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目标、从事的核心业务进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根据功能定位和类别划分,明确企业的改革方向和监管的模式,优化普陀国资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差异化发展,让竞争类企业更加市场化,让功能类企业更加专业化。
(五)加快推进竞争类国有企业整合发展。竞争类国有企业要遵循市场规律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着力提高国有资本的投资收益。加快推进企业集团化建设,通过整合剥离、有序进退,实现区管企业内部和区管企业之间的主业归并和资产重组,推动同质产业向优势企业集聚,着力做优做强核心产业和培育做大优质企业,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企业活力,重新构建主辅分离、产业明晰、运作规范、竞争有力的区管国有竞争类企业发展新格局。
(六)加快推进功能类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功能类国有企业以承担政府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功能为目标,着力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成本控制水平和营运保障能效,在确保实现既定任务目标和功能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区属国有功能性平台建设,重点完善平台功能、壮大做实平台基础、打造专业团队,切实提升平台的功能发挥和对区域资源整合的承载力。逐步探索完善重点地区开发机制,实现国有资源在各重点地区不同开发建设阶段的统筹配置。围绕重点地区产业布局,谋划好企业中长期发展的转型定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服务区域发展
(七)围绕“一轴两翼”优化国资布局。通过存量调整、增量投入,推动国资向“一轴两翼”集聚。进一步支持国有科创投资平台做大做强,加快整合“武宁创新发展轴”沿线区属国有楼宇、厂房、园区等规模以上物业资源,打造“武宁创新发展轴”国有科创空间集群。发挥国资国企在区域调整转型和城市更新中的主体作用,全力推动桃浦科技智慧城和真如地区的开发建设。强化国资功能平台作用,推进上海普陀并购金融集聚区建设,推动西北保税物流中心转型升级,加快功能培育和资源集聚。从严强化对区属国有不动产的监管,通过调整一批,置换一批,处置一批,统筹资源支撑普陀“科创转型发展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国资对重点地区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支持投资促进等方面的贡献度。
(八)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国资产业升级。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区属国有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国有资本向科技服务、现代商贸等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聚,优化发展房地产业。鼓励和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主动对接“互联网+”,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产业能级,发挥品牌价值,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引导落后低端产能、处于持续结构性亏损业态的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并转,盘活资源,转型发展。探索构建国资经营运作管理平台,划转部分国有股权,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消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资本流动。
(九)支持和保障国有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进一步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在城市更新、物业维修、环境保洁、道路建设、河道整治以及绿化养护等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社区国有物业资源优先用于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形成与市场接轨的核算和结算方式,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十)加快完善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国资监管体制。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和监管边界,逐步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坚持放活管好,通过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逐步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职能部门。以涉及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为监管重点,从严把控涉及股权投资、资产处置的酝酿决策、审计评估和市场交易三个重要关口。确保国资安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规范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资收益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优先用于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一)全面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扩大国资直接监管覆盖面,稳步推进政府机关下属委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企业统一纳入国有同类集团公司实施集中监管。切实维护国有资本的合法权益,探索依法对历史上由国有资本在城镇集体企业中投入形成的国有权益进行确权。加快化解涉及资产权属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理顺资产、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五、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十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营层自主经营权。优化董事会结构,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增大企业外部董事比例,试点在充分竞争企业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和改进对董、监事会和董、监事的考核评价管理,探索建立董、监事履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外部董、监事的履职档案。逐步推行功能类国有企业外派财务总监制度。
(十三)完善用人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逐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优先在二级以下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企业中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开辟建立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同步完善企业经营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合理确定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建立完善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完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改革发展的合力
(十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领企业文化的创新,凝聚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改革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在岗位建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五)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完善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和引入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科学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用好各类监督结果,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主动运用“制度加科技”方法,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坚决抵制消极腐败。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国有资本运营安全。
(十六)营造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加快完善各类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着力保障国资国企改革所涉及的人员、工商、财税、土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到位。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未规定事项,鼓励企业开展改革创新。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为营造尊重改革、勇于创新的环境氛围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环境和文化支撑。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评论

见冰果子

有没有谁发个声,明确问一下,未承租国资房的企业咋办?哎或者承租二房东的咋办?这个占比还是蛮重的!毕竟能租国资的反而不是中小企业!

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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