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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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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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05年3月8日南发〔2005〕14号)为认真贯彻落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005年3月8日 南发〔2005〕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中央1号文件,突出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主题明确,寓意深刻,抓住了农业发展的关键,把握了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对于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二)正确认识我市当前农村经济形势。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三农”工作力度,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社会政治稳定。2004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70.4亿元,同比增长5.86%;完成农业增加值105亿元,同比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2466元,增加235元,同比增长10.53%,增幅是1994年以来最高的一年。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很多,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十分突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扶贫开发、抑制返贫的任务还很繁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力争通过一段时期的艰苦努力,改变我市农业物质技术条件落后、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强的状况。
(三)今年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2005年是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五”计划、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支农强农政策,深入实施“农业稳市”工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农村和谐社会,努力开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按照这个总体要求,今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市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6%,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5.5%。
二、认真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四)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从2005年起,在国家明确的减税幅度基础上,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免征农业税。各地因减免农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解决。依法加强对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督检查,巩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在用地建房、入学、培训发证、订阅报刊等方面出现的乱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以“三大会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会战”的投入,安排4.0648亿元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2亿元,重点用于完成农村道路建设158条822.4公里,农田水利建设小I型水库加固26座、国营电灌站技改8座、渠道防渗43项131.17公里、人饮工程93项、水毁修复53项等,生态文明村建设100个,农村沼气池建设30000座,从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村投资环境,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行之有效的政策不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减,支农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优良品种引进、水利设施改善、土地肥力培育以及生态肥料推广使用补贴,增加扶贫开发、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劳动力培训、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畜牧水产业发展等投入。
(六)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确保农业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税收、贴息、补助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开发农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逐步降低贫困地区涉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配套比例。各地不得采取加重农民负担的方式进行资金配套。继续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的整合力度,鼓励以县区为单位,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乡村建设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招投标、资金跟踪监督和项目后评估等办法,管好用好支农资金,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七)千方百计确保粮食安全。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充分发挥政策和科技的作用,进一步挖掘耕地潜力,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0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80万吨。以农业高产示范工程为载体,提高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粮食品种普及率和农业适用技术普及率,确保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播种面积占种植面积的80%以上。继续支持以粮食为主的加工业,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
(八)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在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土地整理、提高中低产田肥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来实现占补平衡的新路子。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引导农户和农村集约用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坚决禁止违背农民意愿,用行政手段推行土地转包、土地集中和租赁经营的做法,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土地征收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九)加大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期分批治理病险水库。继续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搞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增强抗旱保苗能力。积极推广“节水工程”,提高灌溉能力。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参与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搞好“沃土工程”建设,以加厚土层、提高肥力为重点,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土壤肥力调查与监测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全市耕地质量动态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和整治力度,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土地整治。
(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适用技术推广。要进一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加强农科教结合,增加对农业科研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对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对寒露风、重大病虫害等对我市农业生产危害较大的自然灾害进行研究,研发有效抗御灾害的作物品种和耕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水稻旱育稀植、玉米育苗移栽、脱毒马铃薯高产栽培、平衡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优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标准化生产示范等一批成套农业适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推广覆盖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基层农业技术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予以支持。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大力扶持科技示范户,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做到技术人员到户、良种良法到田、技术要领到人。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和项目建设,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绿化宜林荒山荒滩荒地。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重点实施农村生态文明村和沼气池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完善农业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治理工业、生活及农业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造成的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四、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十二)加快发展生态畜牧水产业。加快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畜禽品种改良和应用技术推广步伐,促进畜禽良种化、标准化,提高产出规模和效益。加快动物疫病监控和防治体系规划和建设,尤其要加强村级兽医防疫队伍建设,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把畜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沼气池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特色养殖。抓好无公害优质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通过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养殖小区。扶持培育引进一批畜禽水产养殖、加工龙头企业,提高畜禽水产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进畜牧水产业的产业化经营,加快传统畜牧水产业向现代畜牧水产业转变。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饲料、兽药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畜禽水产品卫生安全。
(十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充分发挥我市地理气候多样性和农产品多样化的优势,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明确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特色农业发展。要按照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做大做强糖业、蔬菜食品、林浆林纸板材业、粮油、水果、木薯淀粉、桑蚕茧、花茶、中药材、禽畜水产、乳品、皮革等十二大产业,并争取有30%以上的农户进入产业链。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行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等标识制度,维护原产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按照“三扶持、三增强”(扶持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扶持基地建设,增强发展后劲;扶持打造品牌,增强竞争能力)的要求,大力促进产业化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市财政今年增加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16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原料基地建设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各级财政也要增加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龙头企业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研发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各级财政要适当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力度。龙头企业要加快改革改制步伐,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通过几年的努力,使龙头企业在产品档次、运营机制、带动能力等方面再上台阶,建成一批资源优势和经济效益明显,具有规模化、标准化的优质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使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步伐,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让更多的农户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要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
(十五)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深入实施“强县强镇”战略,加快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小城镇建设要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扶贫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进一步抓好各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园区发展,提高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加速培育支柱产业,促进农业发展。
五、加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保障
(十六)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发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加强产地、销地批发市场特别是跨地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仓储、冷藏、产品分级包装、信息收集发布、质量检测等设施建设。由金融机构支持的市场、仓储等设施建设,地方财政可给予适当贴息,并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积极组建区域性农资和农产品销售、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支持发展农产品营销大户、经纪人、行业协会等多元化流通主体,壮大农产品营销队伍。加强跨区域联合与协作,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有关职能部门和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流通管理服务,保证农资市场货源充足、货真价稳。加强农资价格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切实加强农村市场监管,适时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兽药、饲料等坑农害农行为。
(十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具有指导意义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今年要新建家禽养殖小区300个、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5个、发展肉牛养殖小区5个,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大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十八)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农机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农机科技应用步伐,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机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进一步完善农机服务机制,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推广、使用农业机械和开展跨区作业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降低作业成本。积极引导和扶持发展各类农机专业户、农机具租赁和技术服务公司以及其他农机中介组织。
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十九)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按照《南宁市2004-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把加强培训作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重大措施来抓。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畜牧水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依托和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各级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村党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要积极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村中学要增加农业实用技术教学内容。进一步搞好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鼓励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由市、县区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解决。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截留、挪用培训经费。采取补助食宿费用等方式,广泛动员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制度,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劳动和保障、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区党委、政府具体实施。
(二十)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确保投入到县区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创造条件,争取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对他们免收书本费、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步伐,搞好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推动改水改厕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大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实施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继续抓好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工作。
(二十一)切实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继续降低出生人口数量,努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快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创建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物资、培训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计生贫困户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
七、扎实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二)着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三个基本”问题。贫困地区要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三个基本”(改善基本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素质、拓宽基本增收门路)问题,着力抓好433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等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制度,加强对贫困村的指导和扶持,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
(二十三)切实安排好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扶贫、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搞好调查,摸清底数,组织好资金,确保救助款按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完善五保户供养制度。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通过移民搬迁,切实解决长期受地质灾害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无保障的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组织和引导受灾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尽可能防止农民群众因灾返贫。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向灾区、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八、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和对外开放,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十四)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建后管护机制。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和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产权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对业主开发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当地政府要给予扶持,并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推进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搞强迫命令,不得损害群众利益。
(二十五)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认真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抓紧做好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工作,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和管理,继续抓好小额扶贫到户贷款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试点,提高农村小额信贷使用效益。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区及县区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县区域内的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各金融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担保办法,通过土地承包权质押、动产质押、物权质押和龙头企业担保、中介组织担保、农户联保、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不断扩大农村信贷投放规模。有条件的地方,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建立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创新,从多方面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积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二十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及其他各项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在继续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引导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开展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实粮食市、县区长负责制,搞好地方粮食储备。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以深化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为重点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实行社企分开,增强企业活力和服务“三农”的能力,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国有林业企业、场圃管理体制改革。以推进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制改造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重点,加快农垦企业改革步伐,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农村计划生育户、失地农民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搞好“城中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其“近期作示范、长远探路子”的作用。
(二十七)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走高起点消化、吸收、创新的路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动植物品种,重点引进农畜产品保鲜、加工、贮藏、综合开发、设施农业的技术和设备,加快引进先进农业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提高我市农业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标准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改善投资软硬环境,积极利用外商投资、金融组织的贷款和援助,多渠道利用外资投入农业。做好招商项目的前期工作,设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推出能发挥我市优势、有吸引力的项目对外招商,吸引外商带资金、项目、技术、市场,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一揽子引进方式,提高引进的综合效益。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创汇农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外向型龙头企业,建立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支持大宗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企业出口,让更多的名优特新农产品打入国内、国际市场。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领导“三农”工作的能力
(二十八)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申之重。做好“三农”工作,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行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决策、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工作部署和政绩考核之中,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社会都要支持农业,了解农村,关心农民,促进全市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要把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保证,在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就是把县、乡、村三级的责任联在一起、任务联在一起、目标联在一起、奖惩联在一起,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争创局面)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组织、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服务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要组织10000名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察民情、帮民困、解民忧。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本领,提高他们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稳定的能力,使广大基层干部真正成为农民的贴心人,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
(三十)大力营造农村和谐社会的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学在农家,富在农家,美在农家,乐在农家”活动,努力繁荣农村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用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奋力开拓,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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