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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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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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发〔2011〕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发〔201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从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水利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以至2020年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对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近年来,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基础不断夯实,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水利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群众受益程度明显提高,为全市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应该看到,我市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城市之一,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七分之一,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与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的矛盾依然存在;用水方式粗放,水资源浪费严重,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艰巨;水生态脆弱,河道断流、地下漏斗、湿地萎缩、水体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仍然突出,维持正常降水年份泉水持续喷涌任务仍然艰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清我市的基本水情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不断深化水利改革,持续加大水利投入,全面加快水利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我市水利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为打造实力济南、魅力济南、宜居济南做出积极贡献。
二、准确把握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大开源节流力度,严格水资源管理,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保障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加强水系生态建设和保护,努力打造绿色济南、生态济南。进一步完善供水保障、防灾减灾、民生水利、水系生态四大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人才强水、科技兴水四项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服务民生、水资源管理、行业管理四大能力,在水资源保障、防灾减灾、农田水利、水系生态、地下水保护、水利信息化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我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民生能力明显提升,水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过10年的努力,基本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行业的良性发展,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十二五”期间,实现六个新突破:
---大幅度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加工程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优化多水源联合调度,充分利用黄河水资源,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强化水资源管理,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民生产总值取水量降低到51.3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低到16.3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
---大幅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实施34条骨干河道和重点中小型河流治理工作,完成17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完成病险水库、塘坝、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大幅度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实施邢家渡、田山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大幅度提升水系生态质量。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实施南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全市生态水网建设。
---大幅度提升地下水管理保护水平。采取封井限采、原水置换、高效节水、水源涵养和综合管理五大地下水保护行动措施,保障地下水的生态健康和良性循环,维持正常降水年份泉水持续喷涌。
---大幅度提升水利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加强以水利信息化为重点的水利科技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提高防汛抗旱决策、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三、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
建设南水北调东线济南市续建配套、东联供水二期、奥体中心供水、长孝水源地抽水试验、鹊山龙湖等市区供水工程,改建卧虎山、锦绣川水库输水干渠,实现黄河水、长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度,全面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实施杏林水库调水补源、商河县丰源湖、章丘市百脉泉、济阳县张辛河、稍门水库等工程建设,满足县城及周边地区供水要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水库和优质地下水富集区为中心,新建、扩建一批水源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合理布局供水管网,加大城乡供水系统改造力度,加快县、乡、村供水一体化步伐。
(二)加快防洪工程建设
开展小清河、腊山分洪、徒骇河等34条骨干河道和重点中小型河流治理工作,完成狼猫山、石店、大站等中型病险水库和营子闸、四干入清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塘坝除险加固任务,实施章丘、平阴、济阳、长清、天桥等县(市)区黄河滩区水利工程建设。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开展历城区锦云川、平阴县锦水河等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建设完善预警预报系统。以提高防洪能力为重点,兼顾洪水利用、生态改善和农村建设,合理安排居民迁建,全面加快华山湖、小李家、徒骇河故道蓄滞洪区建设。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和农田排水沟系建设,建立与城乡发展相匹配的防洪工程体系。通过河流、水库、蓄滞洪区、湖泊等建设,全面提高全市防洪排涝能力。
(三)加快农田水利建设
继续实施邢家渡、田山、胡家岸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推进东风、绣惠渠等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加大末级渠系改造力度,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管等技术,实施节水示范工程,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提高用水效益,实现灌溉节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有机统一。完善县级防洪除涝和农田水利规划,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山、水、林、田、路、村统筹规划,旱、涝、碱、沙、荒、污综合治理。加快建设济阳、章丘、平阴、商河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和长清、平阴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抓好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灌排体系,加快中低产田治理步伐,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开发利用引黄灌区的井灌资源,形成多种水源互补模式,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治水”的思路,依据全市“一片两带三河四区五湖”的生态水系建设总体布局,突出泉城特色,进一步加强生态水系建设。以南部山区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与监督保护并举,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破损山体治理、环境综合治理六大工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卧虎山水库水源地清洁型小流域、趵突泉泉域补给区、百脉泉泉域补给区、北大沙河上游涵养区、南大沙河上游涵养区、锦水河6大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通过修建隔离工程等措施,实施卧虎山、锦绣川、狼猫山、玉清湖、鹊山等地表水源地保护工程和济西、东郊等地下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实现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封闭式管理。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治污力度,确保水质安全。坚持建管并重,加大农村河道疏浚、河塘整治力度,实施水生态预警管理,构建完善的水系生态保护管理体系,提升水系生态保护能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五)加快地下水保护行动的实施
实施封井限采行动,有序做好自备井的关闭工作,减少地下水开采。实施原水置换行动,大力推进多水源优化调度与配置工作,调整供水结构,在城区逐步实现黄河水、长江水、地表水以生产、生态用水为主,地下水以居民生活用水为主,加大雨洪资源和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减少地下水的利用。实施高效节水行动,做好工业、农业、生活的工程节水和管理节水工作。实施水源涵养行动,加大荒山造林力度,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做好南部山区综合保护与治理、地下水回灌补源和天然河道截污导流等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行动,建立地下水决策支持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保泉应急预案。
(六)加快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
加强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化骨干网络、布局合理的信息监测采集站网、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信息化综合平台、市县两级信息共享的数据中心。加快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村水利管理、水文和水土保持监测、水库移民管理以及水利电子政务等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决策指挥、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高质量完成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四、不断创新完善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二)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队伍保障和技术服务支撑。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位,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机构,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公共供水服务和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有条件的村庄配好村水利员,具体承担现场报汛、水情观测、供水服务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职责。积极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三)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进行改革,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定编定岗,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其中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确定城市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量和基本水价,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根据《济南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暂行规定》(济政发〔2010〕34号)规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农村公共供水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生态水价执行农业用水价格。
五、认真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以统筹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构建富有“泉城”特色的现代水利为目标,以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节约为工作重点,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以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为基本保障,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设置严格的地下水位警戒线、工程可供水量警戒线、水功能区纳污警戒线,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在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不再审批新增取水,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在泉域范围内或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取用地下水的,不予审批。坚持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科学调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加强对取水计划的监督管理,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与年度用水控制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不得突破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利用污水处理回用水等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限制,但矿井水作为地下水要计入当地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控制指标内。对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地下等取水的非农业用水户,必须按规定装置国家计量认证合格的量水设施,按量水设施实际计量数确定取用水量。对大中型灌区、有条件的小型灌区和其它集中供水的农业用水户应安装量水设施,计量确定取用水量。对不具备安装计量设施的井灌区及其它分散农业用水户采用定额法或其它可行办法计算确定取用水量。
(二)严格执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严格执行包括万元GDP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农业节水灌溉率等指标的区域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企业生产和农业灌溉节水技术改造,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三)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严格执行《山东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暂行)》(鲁水资字〔2010〕8号)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的需求,制定完善我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同时,区分不同的水域功能要求,对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采取更严格的纳污控制措施,保障用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建立并不断完善水功能区动态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按照《济南市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和《济南市地表水保护规划》、《济南市地下水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划的要求,核定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实行入河排污口登记与审批制度。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已建、在建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建档,对不符合水功能区保护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提请当地政府批准进行整改。根据《济南市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和《济南市地表水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规定,在饮用水源区河湖、水库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功能区内按照核定的纳污总量实行严格管理,排污口的设置或变更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排污口设置论证,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严格执行地下水位动态预警管理制度
为保护泉城特色,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要严格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各县(市)区根据本行政区域地下水的特点,确定地下水保护目标和地下水动态管理预警线。济南泉域当地下水位降至《济南市保泉应急预案》规定的黄色预警线、橙色预警线、红色预警线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超采区保护制度,明确超采区范围,实行禁采和逐步压采。
(五)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并落实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个红线”指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重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确保水利投入的稳定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的要求,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增长机制。(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每年对水利投入的增幅要高于地方财政增幅。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以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县两级适时设立水利建设基金。加强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规费的征缴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全额用于水利建设和管理。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提取15%以上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各级小额贷款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增值税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推行洪水保险和水利工程保险。
(三)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可以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对河道清淤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水库治理工程、农业节水工程、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具体建设行为进行“一事一议”,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原则,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外资参与我市水利建设,并享受与内资等同的财政奖补政策。
七、切实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破解水利改革制约“瓶颈”、解决水利发展突出矛盾、夯实水利发展基础设施作为优化经济结构,加强社会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决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要认真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考核党委、政府的约束性指标,对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出现问题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控制,严格招投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
(二)强化依法治水
加快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治水力度。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要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确保涉水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切实加强移民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水利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强化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改善基层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广大水利干部职工更加尽职尽责,更好的服务水利建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
加大水利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大力支持水利改革发展事业,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强化水利科技支撑
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在水资源管理、地下水自动监测、水生态保护和节约用水等方面获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交流与合作,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我市水利工作新局面。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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