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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4月11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
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4月11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结合蚌埠实际,现就全面深化我市重要领域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1)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当前,蚌埠面临加快速度、做大总量和转型升级、提高质量的双重任务, 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和实现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的根本动力和关键一招。面对改革进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统一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立说立行、立行立改,解决突出矛盾,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保障。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通过改革开放激发加快发展的生机活力。
(2)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六个紧紧围绕”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持久动力和坚强保障。
(3)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坚定不移落实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要关节,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制,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建设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大实践探索力度,着力在某些领域先行先试、创造示范,在微观层面上创造体制机制新优势,增添区域发展新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4)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利用产权市场和金融市场,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股权转让、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市属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开发国有资源,盘活国有资产,高效运营国有资本。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资本投向与结构,更多集中到事关全局、具有牵动作用的重大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金融证券、公益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设施、产业。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鼓励国有企业重组合并和已改制企业“二次重组”。开展全市国有资产资源大清查,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吸引民营资本参股、控股,或者国有资本完全退出。
(5)支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消除隐性壁垒,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抓好“个转企、小升规”,引导小微企业健全组织机构和改进管理。推进“规改股、股上市”,健全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帮扶机制,引导上规模民营企业加强发展战略规划、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着力改善发展环境。
(6)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5116”工程,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创新驱动、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打造区域领先、国内一流的重点产业基地。整合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建立政府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加速产业集聚、集群发展。进一步优化各类开发园区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探索推进政府雇员制,允许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绩效考核。
(7)建立和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落实企业注册资本金认缴登记制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减少营业执照种类,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重点是审批前置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探索推行涉企收费一站式收费或一费制管理,逐步实现零收费。落实国家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8)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完善入市交易规则,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国有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完善净地出让制度。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分类制定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容积率等指标。完善供前审查、供中审核、供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存量建设用地流转和闲置土地退出机制,开展闲置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探索对中心城区“退市进园”企业腾出土地实行政府统一规划、市场配置,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建立专项基金,支持城区老工业企业异地搬迁和发展。
(9)促进地方金融创新发展。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谋划和推进皖北金融集聚区建设。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新三板”开设、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政策机遇,全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争取用2年时间完成10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支持融资平台和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等债务融资工具。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深入实施金融服务企业、服务百姓“百千万”行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10)建立科技创新驱动机制。深入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人才特区建设,全面推进龙亢农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创新要素配置的引导作用。鼓励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放大科技资金的使用效能。建立鼓励技术创新的支持机制,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争创国家级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设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事关全市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11)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强与淮河上下游地区的合作交流,积极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积极争取加入长三角经济圈。加快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工作,大力发展铁海联运,建设蚌埠铁路无水港,争取设立水运二类口岸。实施大通关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试点,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抓住经济发达地区、特大城市产业和功能转移的机遇,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强化产业链招商和园区共建招商,重点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的投资项目。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2)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权配置,构建网上审批平台。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和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完善标后评估体系,探索推进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府部门资源整合和信息化步伐,建立全覆盖的政府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13)优化行政运行机制。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推进大部门制、市直部门大科制、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推行部门内部办公集中、同类单位或者工作联系紧密单位办公集中、审批服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鼓励基层党政机构整合试点或合署办公、领导交叉任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与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运行透明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
(14)深化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编制和审核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促进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研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试编三年期滚动预算,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区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除国家另有规定之外,各级政府不再审批。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减少前置条件,强化服务和后续监管。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采取政府补助、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
(15)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重点从养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环卫保洁、农业、体育会展、机关后勤等领域中,选择适宜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承包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政府不再直接包办。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动态调整,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16)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围绕建设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坚持全域蚌埠理念,着力构建以市区为核心、县城和园区为节点、重点镇和美好乡村统筹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坚持生态集约的建设理念,合理界定城市边界,确定城市发展主轴,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突出城市特色与文化品质,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着重打造“两环六轴三带”的城市发展框架。围绕发展主轴,优先开展土地征迁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资源的优化聚集,提升城市交通功能、服务功能、环境功能和承载能力。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启动实施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到2016年,在全国率先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行城市网格化、数字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做大做美三县县城,积极开展扩权强镇试点。
(17)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扶持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健全市县(区)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积极探索土地信托、股份合作等创新模式,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积极引入工商资本,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建立设施农业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机制。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进农业服务专业化、全程化、市场化。
(18)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产权为全体村民集体所有、股份量化、统一经营、民主管理、收益共享的经济实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推进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稳妥推进符合规划的农民住房办证,积极争取试点,合规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承包预期收益、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融资先行先试。
(19)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立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的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城乡公共设施均等共享。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支持商业银行增加农村网点,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教育、文化、医疗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
(20)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中心城区、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构建覆盖常住人口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科学统筹学校布局与建设,方便进城农民子女就近入学,让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普惠型学前教育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建立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机制,探索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五、统筹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
(21)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党派市委直接向中共蚌埠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坚持法治蚌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
(22)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机制,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有腐必反的惩戒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教育和预警机制、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各类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强化作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23)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组建理事会,由政府办文化向管文化、兴文化转变。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强化正确舆论导向。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违法犯罪防范打击相联动的互联网管理机制。整合传统媒体资源,积极发展新兴传媒,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对转企改制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政策扶持,有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积极引进重大文化项目,重点支持龙头文化企业和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各类业态小微文化企业加快发展。统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建设。整合文化、体育、科普等资源,加强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改革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体制,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公益性演出财政补贴力度。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24)推进社会事业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重点支持用工较多的企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社保补贴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统一医疗保险经办平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启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改。鼓励社会办医,允许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围绕打造皖北医疗中心,强化与省内外先进医疗机构的合作,鼓励发展高水平、规模化大型医疗集团。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推进生育政策调整工作,简化规范再生育审批程序。
(25)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行直接登记制度,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党建、综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优抚救助、发展社会组织等职能下沉到社区,推行扁平化、网格化、信息化治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易发领域多元调解机制。深化信访机制改革,改善信访申诉处理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提升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能力。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强化以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为重点的综合监控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对化工产品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构建全市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深入推进平安蚌埠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防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落实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继续实施“绿满珠城行动”,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三线三边”环境整治,通过认建认养等方式,全面推进城乡绿化。按照“谁排污量大,谁责任大”的原则,强化企业的植树造林责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淮河、龙子湖、天河湖、张公湖为主的城市水环境整治,开通天河?D龙子湖、天河?D张公湖环城水系,加大怀洪新河、芡河、四方湖、沱湖等水质保护和水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发展循环农业,坚决实行秸秆禁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设扬尘等治理力度,建立与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和雾霾天气应急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强化考核问责。
六、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27)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坚定不移实现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改革决策水平。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28)强化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等现象。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综合研判措施,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动改革的能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广泛吸引优秀人才来蚌创业发展。
(29)形成推进改革强大合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作用,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制度设计,积极选取若干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全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大讨论活动,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思想解放,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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