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意见(鄂办发[2002]37号2002年11月22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精简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意见
(鄂办发[2002]37号 2002年11月22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和《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鄂发[2002]10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精神,现就精简优化我省中小学教职工队伍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实施中小学编制管理
中小学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实行归口管理。中小学师生配备比例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各县(市、区)情况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编制总量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要控制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控中小学班额和班级数,科学确定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和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结构比例。在规定的教职工数与学生数的比例内,区别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计算、分配中小学编制数额并调剂余缺。
各地要根据核定的编制对现有教职工队伍进行清理、整顿,精简、压减中小学现有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全部辞退现有的临时代课教师,今后各地不得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之外再聘用临时代课教师。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教育管理机构以及教育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经占用或变相占用的要与学校脱离关系。同时清理中小学“在编不在岗”的各类人员。要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分流工作,中小学在编教职工分流参照当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执行。
二、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省政府规定,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不得采取变通形式保留或在中心小学设置新的乡镇教育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要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聘任到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要拓宽教师来源渠道,补充具备教师资格的优秀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聘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任教。
实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公开考核,竞争择优上岗,建立起教学人员合理竞争与有序流动相结合的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镇和农村、平原和山区、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中小学新进教师,逐步试行面向社会在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并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对教学能力差、教学不认真负责、不安心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应及时解除聘用关系。
加强政策导向。在教师职务聘评和有关表彰奖励中,将教师是否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列为评聘教师职务和接受表彰奖励的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依法完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
按照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教师的聘用计划必须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调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乡(镇)、村无权聘任中小学教职工。
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长的提名、考察和聘任、管理制度。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参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评论

兴达四海

体育老师不能总是生病,不然下一代也是

2小时

安然失笑

老师待遇提高,加上补课的收入,那还了得,补课的收入怎么搞?

5小时

我们耐心等待,落实需要多少年。

1天前

悲傷如斯

啥时候实行啊,每次说工资,大家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然后一脸鄙视[捂脸]

10天前

小温柔

前2天5个男孩子架着一个13岁左右的男孩,脸上都有巴掌印,那个男孩很怕他们的样子,吓着不肯走,被架走了,当时看到时,有人叫我,一下子就不见了,不知那小孩么样?真替他担心!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的意见(鄂办发[2002]37号2002年11月22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鄂发〔2010〕12号)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破解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难题,加速将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2014年5月21日鄂发[2014]1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2009年5月15日鄂发〔2009〕10号)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鄂发[2003]8号)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体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群众体育全面发展,具有湖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向广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