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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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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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意见(京发[2003]15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新时期体育工作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意见
(京发[2003]1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做好2008年奥运会的筹备工作,加快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紧抓机遇,积极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
(一)改革开放以来,本市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群众健身环境和竞技体育的训练、比赛条件明显改善,体育产业发展迅速,体育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但是,全市体育事业的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体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对滞后,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和市民健身需求有较大差距,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不尽合理,竞技体育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发展的结构、规模和速度跟不上全市经济发展的步伐,体育法制建设与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几年,是北京向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全面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更广泛地参与国际体育活动,提高北京在世界体育领域的地位。要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创造条件。
二、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和完善首都城市功能为出发点,以增强广大市民体质、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取得优异竞赛成绩和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为目标,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群众体育为基础,以竞技体育为重点,全面整合首都体育资源,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首都体育工作新局面,为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贡献。
(四)主要目标:
――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健康向上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成为市民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到2008年,全市体育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60%以上;市民体质明显改善,成年人体质测定合格率超过75%;群众体育社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社会体育组织网络更加完善。
――以2004年奥运会、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和2008年奥运会、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为契机,大力提高本市竞技体育整体水平,力争在奥运会、全运会上取得较好成绩,对国家贡献排名位居前列。形成较完备的竞技体育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和训练体系,为国家培养、输送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加快竞技体育的社会化和职业化进程,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基本框架。
――以举办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际体育比赛为重点,多承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创建北京体育品牌,努力扩大国际影响。
――体育产业成为首都新的经济增长点。建成以社会投入为主,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会展业和体育彩票业为重点,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体育产业体系。到2008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
――体育设施条件达到国际一流水准。到2006年,奥林匹克公园、五棵松体育文化中心等奥运会训练、比赛场馆竣工,各区县体育中心建设全部完成,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依靠社会力量兴建体育设施数量有较大增加。到2008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全社会对体育工作更加重视,广大市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内、国际体育交流更加广泛。
三、把2008年奥运会办成历史上最出色的一届奥运会,推动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建设
(五)抓好奥运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快奥运场馆、城市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把奥运设施建成一流的精品工程。以防治大气污染和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加强首都意识、社会公德和奥运精神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养。
(六)做好奥运会的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在国际奥委会及其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立高效、统一的运作机制,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使奥运会各项竞赛组织筹备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七)充分发挥奥运会的多元功能和带动作用,全力推动体育、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和旅游业大发展,加快首都现代化步伐,促进奥林匹克运动普及和奥林匹克精神传播,提高市民参与体育的热情。
四、努力构建群众性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
(八)进一步改善群众性体育活动条件。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业发展,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努力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亲民、便民、利民的群众性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保障广大市民享有体育基本公共服务。
(九)到2008年,全市各街道、乡镇、居委会及60%的行政村都要完成“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居委会和行政村都有体育组织,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2万人。加强市民健身科学指导,完善市民体质测试网络;群众体育活动经常化,文体生活丰富多彩。农村体育要坚持以乡镇为龙头,村委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广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探索乡镇“特色体育”的发展途径。
(十)各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快学校体育教育改革。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使青少年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和健康知识,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各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建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十一)政府支持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公益性体育设施由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面向广大市民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规划建设龙潭湖体育公园等体育产业园区。加快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步伐,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资源的社会共享。
五、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奥运夺金计划
(十二)整合体育资源,实施本市竞技体育奥运夺金计划。竞技体育要以在重大国内、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核心,力争在2004年奥运会、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突出成绩,为国家做出较大贡献。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增强竞争实力。
(十三)加强体育队伍建设,以国家奥运战略为依据,实行运动项目分类管理。对优势、潜优势、基础和弱势的运动项目进行分层次管理。要继续巩固体操、乒乓球、射击等项目传统优势,提高羽毛球、垒球、女子足球等潜优势项目的竞技水平,下大力量抓好田径、游泳等基础和弱势项目建设,扩大争夺金牌的项目点。抓好运动员入选2004年奥运会国家队和组建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运动队的工作,加强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以创新为动力,加大体育科技投入。市体育、科技、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市属和中央在京科研院所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首都科技优势,围绕重点项目和重点运动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运动技术重点、难点研究,提高体育训练和比赛的科技水平,发挥科技对竞技体育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十五)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各类中小学校是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要进一步加强体育特色传统校建设,重点建设并形成一批体育项目特色校,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学校体育竞赛机制,推动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密切结合和良性发展。选择具备条件的学校设立奥运人才培训基地,在招生及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面向全国,广泛吸纳体育特长学生。市和区县财政要加大对业余体育训练的投入,大力改善区县业余体校基础条件。建立高水平后备人才选拔、测试、训练和输送的体系。
六、大力发展具有首都特色的体育产业
(十六)探索适合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点的体育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努力满足市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丰富和发展首都经济内涵。
(十七)积极申请和举办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通过举办一系列国内、洲际和国际性的大型体育比赛,为2008年奥运会营造氛围,锻炼体育赛事组织管理队伍,并争取把一些重要比赛办成传统赛事,形成品牌,以此开发体育市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积极发挥体育中介组织的作用,开拓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十八)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市场管理。市、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体育场馆,要为市民提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性体育场所,各级政府在税收等方面要按规定给予适当优惠政策。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和境外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市有关部门要在市场准入、工商登记、土地使用、劳动用工、金融信贷、财政税收及进出口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在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中,要优先考虑用于体育产业的贴息和补助资金,建立体育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体育产业进入资本市场。完善体育产业税费政策,鼓励开发、引进新型体育服务项目,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减免税费。对企业赞助体育组织和活动,向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广告业的部门赞助的广告性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捐赠体育事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加大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发和利用体育无形资产,确立体育活动电视转播权有偿转让机制。整合首都体育产业资源,组建首都体育产业集团,推动首都体育产业的发展。
七、积极推动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十九)继续深化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事分开,做到管办分离。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
(二十)要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训练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提倡和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办竞技体育,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和企事业单位独办、合办市级运动队。推动运动项目向社会化、实体化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体系。
(二十一)深化竞技体育教育体制改革,整合全市体育资源。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在体育人才吸纳、培养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全市高校体育资源,积极推动并建立市体育部门与高校合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模式,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优势,拓宽优秀运动员培养渠道。办好首都体育学院。
八、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体育事业作为关系市民切身利益、关系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地区要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区县和各级政府任期考核的重要目标。
(二十三)各级政府要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将体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确保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加大对备战2008年奥运会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
(二十四)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训练设施建设。保证市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凡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要结合绿化隔离带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体育设施,新建非营利性体育设施,政府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加快芦城体育训练基地等体育训练设施建设,完善各区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和比赛设施。
(二十五)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形成较完备的地方性体育法规体系,加强体育执法监督,逐步把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十六)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体育工作者队伍。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的科学训练思想,对运动员严格要求,刻苦训练。鼓励运动队技术创新,努力提高运动员训练的质量和水平。要重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培养一批优秀运动员,建设精品运动队。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培养年轻教练员,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改善教练员人才结构,更新训练观念和方法,形成一批运动项目技术带头人,建设高水平的教练队伍。要培养一批既懂外语又通晓国际体育比赛规程的高水平裁判员队伍,重点培养一批国际级裁判员。加强体育科研和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体育科研和医疗保障能力。努力建成一支熟悉国际体育规则和运作规律、有一定外语水平、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竞赛组织人才和体育事业管理人才队伍。
强化运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四有”新人的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帮助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为国争光、为首都争光的使命感、责任感,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和各种违禁药物,坚决与体育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二十七)加大全社会对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计划、教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培养和引进、文化教育、退役就业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特别要加强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设立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专项资金,列入市体育部门预算。教育部门要为退役运动员的继续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参与体育的积极性。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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