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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若干政策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若干政策意见(2004年4月9日合发[2004]8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若干政策意见
(2004年4月9日 合发[2004]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若干政策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1、加快发展工业经济。进一步强化工业强县(区)富民的意识,以工业配套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以招商引资为主要途径,加快工业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到2007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县域GDP45%以上。市财政继续安排一定资金采取财政贴息办法,支持县(区)工业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乡镇企业改制和重组,促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规模以上乡镇企业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城镇集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
2、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县(区)域经济的主体,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在注册登记、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农村集体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注册、收费。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个人、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分别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给予奖励。
3、大力繁荣小城镇经济。以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县域城镇化步伐,到2007年,三县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0%以上。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专业市场、转移农村劳动力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使小城镇成为农村产业发展、人口转移、市场扩大的主要载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块状经济。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多渠道增加对小城镇建设投入,大力引导金敲资本、城市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县城和中心镇开发。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加快中心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4、搞活农产品流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农产品市场主体。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奖励农民经纪人、农村致富带头人。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贷款服务,财政可给予贴息。深化供销社改革,引导和支持基层供销社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民共同兴办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其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搞活粮油市场流通加快粮油购销市场化进程。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在城市开办农产品起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社区。引导城市商贸企业进驻农村开办农资连锁经营。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营销主体到各大城市建立销售窗口,在联络、协调、筹资等方面给予支持。扶持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增加优势农产品出口,完善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5、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力争到2007年,劳务输出占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70%以上,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在继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各县每年都要在省内外大中城市扩建新的劳务输出基地,并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设立办事处,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综合服务。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劳务输出管理体系,实现市、县(区)、乡镇劳务信息联网,在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把劳务输出纳入县(区)、乡镇、村工作考核内容。
6、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制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规划。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个人申请、基地组织、招标培训、政府补贴”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整合城乡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市、县(区)两级要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7、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流动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逐步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把进城农民工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财政预算。各类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业人口,可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
三、加快发展城郊型农业
8、培育区域主导产业。突出发展养殖业,加快发展林果业,着力提升蔬菜业,全面优化粮油业,做大做强加工业,积极开发休闲观光农业,加快全省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抓住国家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的机遇,重点抓好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加快粮食转化和加工业发展。近城区、圩区、岗区和山区,要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良种补贴等资金优先投向区域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对承包、租赁10公顷以上的种植大户和承包、租赁100公顷以上的农业企业,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由市财政给予以奖代补。加强种子工程建设,提高良种综合生产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良种、农机补贴资金,制定和完善市补贴办法。
9、抓好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招商开发、引资建设的思路,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使之成为城郊型农业的主要载体。各县(区)要立足现有优势产业基地,搞好规划布局,引导支持各种投资主体创办一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园区。现有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高集约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创新园区运作机制,采取投资业主制、运行公司制、科技承包制、联结农户合同制等办法,增强园区研发、示范、服务、观光等功能。市财政每年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新办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1O、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实行扶优扶强,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5个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2个1O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用于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新办各类龙头企业对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安排农民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龙头企业技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在本地建设原料给予财政补贴。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市农业风险基金,对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因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变化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1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加快建立市农产品质检测中心。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对获得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由市财政给予认证经费补贴,进一步完善城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实行法定检验和商业检验分开制度,减少法定检验项目并给予财政补贴,控制商业检验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治机制。动物防疫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004年,启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12、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围绕增强农业科技能力、储备能力、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地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从2005年起市科技三项经费用于农业科技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各县科技三项经费应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大面积推广。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多种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和与区域主导产业相适应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合肥农网”、“合肥科技致富网”等农业信息化网站。推广应用“农技110”信息服务和农业专家管理系统。加快建立农业气象防灾预警系统。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抓住国家加大县乡公路建设投入的机遇,加快编报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从2004年起,每年公路养路费省统筹返还部分全部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和管护。对农村道路建设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到2007年,重要县道普遍升级改造,一般县道全部黑色化,县道平均好路率达到80%以上;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条油路或水泥路贯通联网,实现所有行政村和60%村民组通砂石路。乡村道路好路率达到70%以上。
14、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加快瓦埠湖、高塘湖圩区综合治理,加强对南淝河、丰乐河、店埠河、派河等内河堤防和众兴、双河、永丰等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到2007年,基本建成20年一遇的农村防洪保安体系。加快推进滁河、瓦东、潜南三大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继续挖大塘、打深井,彻底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加快农业灌溉水费征收制度改革,实行“计水、按方收费”。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省水利投资。市财政逐年增加水利建设资金。对乡村建小型水利工程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15、搞好农村生态建设。抓好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综合治理开发,巩固退耕还林的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对江淮分水区新造成片林,市财政按每亩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搞好农村村庄隙地造林绿化,完善农田林网和绿色长廊。创造条件,逐步迁移住在生态保护区的农民。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水土保持、农村沼气、改水改厕等各种小型设施建设。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6、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以县(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体制县(区)要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级财政都要设立专项资金,帮学校免除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积极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善办学条件。继续调整和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17、大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加快建立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健康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建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救灾防病能力。加快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肥西县作为省级试点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覆盖面,长丰县、肥东县要抓好乡镇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加大卫生扶贫力度,开展城市卫生对口支农活动。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五保户和绝对贫困家庭实行救助。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公共卫生项目给予补助。
18、加快农村文化、广电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结合省、市实施的农村“杜鹃花工程”试点建设,在全市乡镇建设一批集文化、宣传、广电、体育、科技培训功能为一体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民间演出团体和文化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活动。大力实施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工程,2005年,实现村村通广播和电视全覆盖,建成覆盖所有乡镇的数字电视会议系统。加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民群众健身条件,促进农村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19、做好农村扶贫帮困工作。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和扶贫措施,切实做到扶贫到村到户。市财政继续安排扶贫资金,着力帮助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渠道。加大草危房改造力度,到2007年基本消灭农村草危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对瓦埠湖圩区等生存条件较差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有条件地区要尽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县要建立临时救济和定期救济相结合的农村贫困户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对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人口的救济标准。
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20、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方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使之成为解决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
21、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2004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为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创造条件。对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免征养路费。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位,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配套改革,按期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任务。继续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22、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为“三农”服务的义务,建立金融机构对农村社区服务的机制。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增加对我市支农再贷款规模,各金融机构要逐年提高支农信贷规模。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简化程序,采取灵活担保形式,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农村信用社要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发放量和覆盖面。积极争取参加国家农村信用社改革第二批试点。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及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为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和种养大户融资提供担保。
23、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都要依法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在实行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下,市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保持财政支农资金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各县要适应省管县的财政体制,积极争取省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从2004年起,从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切出20%,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占用税收入全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市征收的菜改费全部用于发展设施农业。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整合现有各项支农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省管县财政体制的要求,确定支农资金投入方向和投入方式,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改革现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办法,按照直接到项目单位、直接到农户的要求下拨资金。
七、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24、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思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发展规划统一制定,全市各项规划都要把农村建设和发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城乡规划内容和程序相互衔接。城乡基础设施统一建设,注重城市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向县区工业园区和农村延伸,使农村更多地分享城市资源,更快地融入城市。城乡产业统一布局,适合农村的项目,尽量安排到农村,使城乡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城乡就业统一安排,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乡市场统一培育,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配量。统筹城乡发展,重在城市支持农村。市直各部门都要把服务农业和农村发展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目标和措施,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县区和乡镇要主动面向城市,改变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的传统思路,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25、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考核一个地区和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力争到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功能,加大协调力,及时研究和解决“三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市直有关部门每年的支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各级领导都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各项增收措施,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多服务。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增强宗旨意识和法制、群众观念,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提高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自觉性和本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好农村其他各项工作,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农民增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评论

失落之会

看好打造文化之城,闲置政府办公用房,成网红打卡地

5天前

东海小霸王

2021合肥市人民政府报告~~

5天前

青衫

买城镇职工保险,可是从我承包地补偿款扣的钱怎么办

半年前

哥、白菜价

能多买一斤猪肉了

半年前

让她笑

物价太高了,这点钱根本不够生活。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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