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1993〕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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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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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1993]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1994年6月30日皖发〔1994〕7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发[1993]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1994年6月30日 皖发〔1994〕7号)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发[1993]11号文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皖发[1993]16号文件一并执行。
一、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原定农用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不变。原承包期结束后,不论调整土地与否,都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新承包期内,可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荒水承包期可延长到50年至70年不变;山林、果园、水面等可实行招标承包或租赁经营。
放活土地使用权,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土地承包人享有土地使用权,承包期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合同,并持承包合同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和办理登记。凡在本行政村内进行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办理登记,报乡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超出本村范围的,由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抄送乡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并报县土地管理部门及县合同仲裁部门备案。解除转让、抵押、租赁关系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因处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办理过户登记。
二、积极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
新办乡镇企业,原则上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办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原有集体企业,可逐步由承包经营向股份合作制转型。转型的股份合作企业,其股权构成一般有集体股、法人股、个人股,其中集体股要认真做好资产评估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倡以股份合作方式进行农业开发、植树造林、农田基建、水电工程和各种社会化服务事业。
股份合作企业实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制和董事会、监事会制,并制定企业章程。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支付股利。
各地在推行股份合作制时,一定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加强清产核资和界定产权工作;要制定规章,加强管理。
三、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
要动员和组织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抓好地市县和乡镇劳动力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各种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今后,凡成批输出劳动力的乡、村(组)应派有带队干部,提供服务。劳动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信息手段,开展服务,搞好协调。要加强法规建设、劳动力岗前培训工作和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实行劳动力流入和流出的注册登记制度,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
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先放开县城和县以下小城镇户口。凡在县城或县以下小城镇有固定住房、稳定职业,有正当的经济收入并缴纳一定的城镇增容费,本人申请,经当地派出所审核,县(市)公安局审批后,即可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管理,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权益。
四、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继续贯彻执行“一个稳定增长,两个加快发展”的方针,在确保全省粮棉生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提高养殖业和经济作物比重,认真组织实施渔业致富工程;充分利用淮北地区秸秆饲料丰富,山区、丘陵地区草场面积大的优势,发展食草动物养殖业;调整林业内部结构,加快经济林果发展,并将其列入绿化范围,予以扶持。
面向市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省政府近期重点抓好黄淮海地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粮棉大县经济发展和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实篱“1258”农业开发示范工程,即在全省选择10个重点县,建立20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商品基地和50个重点示范村,通过农业开发使示范村内农民人均单项纯收入年增长80元(1990年不变价);有重点地抓好创汇农业,创造条件,建立省级农业开发与创汇经济区。各地要根据自身条件抓重点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逐步引导农业生产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方向迈进。
各级党政领导和分管负责人要层层建立自己的联系点或示范区(片)。联系点或示范区(片)必须明确一系列量化指标,分级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此项工作由省农村经济办公室牵头,省农业厅、林业厅、农科院、农垦总公司、农业区划办等单位共同承担,拟定适宜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的结构调整技术经济模式、新技术推广方案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供各地实施。
五、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乡镇农、林、牧、渔、农经、农机、水利等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部门的建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点来抓。今年内,重点做好皖编字[1993]6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还要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合现确定农业事业经费的增加比例,逐步增加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是联结农户与市场,实现农业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转变的有效途径。从今年起,省直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对淮北地区的大宗农产品生产、萧县和砀山的水果生产、江淮之间的优质米和优质油料的生产、金寨的茧丝绸生产、皖南的茶叶及大宗土特产品生产进行扶持,使这些地区尽快建立起具有区域经济特点的、较为完备的贸工农一体化组织。
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的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创造条件使其逐步从政府行政序列中分离出来,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
引导农民办好自我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培育推销员和经纪人队伍,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
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和省政府皖政[1992]34号文件、皖政[1994]1号文件,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加快发展乡镇企业。
要坚持深化改革,重点是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坚持多种经济成份一齐上,特别是要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扶持工业小区建设,促进乡镇企业相对集聚。
要继续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后进地区快速起跳的战略,加快“1235”工程实施步伐。“1235”工程内企业要下决心在一两年内,在企业规模、产品档次、管理水平等方面登上一个新台阶。要强化企业管理,注重技术培训和提高人员素质,加快企业和科技进步。要在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效益上做文章,今年争取“三高”企业占全省乡镇企业的比例达到15%左右。
七、加快培育农村市场和小城镇建设
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上档次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抓好省际边界的市场建设。同时抓好远期合同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办好芜湖米市和砀山水果市场。
市场建设要坚持走以自我发展为主的路子,可以通过市场向个体和私营企业借款、预收租金、预售摊位和入股参股、联合开发等方式集资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市场管理费的40%~50%要用于市场建设、银行也要积极给予支持。市场建设要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对已经建立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市场软、硬件水平。
各地要把小城镇建设与培育市场、办工业小区和发展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商、以工兴镇。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加快小城镇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防止盲目占地。
建设小城镇的启动资金,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地价款和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利润为主要来源;公用设施作为企业来投资的经营,谁投资,谁受益;新进入小城镇的居民,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配套建设费;国家银行的信贷资金给予择优支持等。
八、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
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照“点上提高水平,面上整体推动”的方针,以县、乡为重点,坚持形式多样化,内容实用人,基地网络化,考核定量化,全面推行农科教结合。大力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改变单一的教育结构,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同时,把成人扫盲教育、学校的劳动技术教育同“绿色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制度结合起来。农科教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要注意加强各级农科教综合服务实体建设,鼓励创办农科教综合开发示范区和农业高新技术试验区。
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结合实施“丰收”计划,着重组织推广一批农业实用技术项目,把推广良种、配套栽培技术、科学施肥技术、养殖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农产品贮藏保鲜技术等作为重点。农技和农用物资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技物结合的形式,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农业技术推广的重点,要抓好县为龙头、乡为核心、村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成分的体系建设,使之形成网络。
面向市场,针对当前农业生产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科技攻关,特别要重视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要大力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在农村和国有农场建立成果转化和科技开发与示范基地,促进科、农、工、贸一体化。提高各组科研攻关经费中用于农业项目的比重,省、市科技三项费用于农业的比重应不低于30%。
九、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水利建设是我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多方办水利的机制,中央和省重点抓好淮河、长江大型骨干工程,地、市、县负责本区域和水利重点建设。承担怀洪新河、淮干整治等重点治淮任务的地方,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各地要继续坚持“巩固改造,适当发展,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好各自的重点。我省水利建设任务重,所需资金多,缺口大,必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多层次、多形式筹集水利建设基金,走社会办水利的路子。
林业是农业生产的生态屏障,要加快造林绿化步伐。1994年是我省消灭荒山的最后一年。计划今年达标的地方,要确保任务完成;已经达标的地方,要巩固提高。各地要在完成“五八”造林绿化规划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实施省政府颁布的《安徽省绿化标准》,进一步向绿化目标迈进。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建设,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到“八五”期末,力争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现有农田的80%左右。已划定的保护区,不得随意占用,确需占用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先办理占用基本农田许可证,后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划整为零、越权批地、少批多用或用地不报批等违法用地行为,要坚持查处。
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用工业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要积极予以扶持。千方百计增加技改投资中农用工业的比重,“八五”期间重点抓好淮南化工总厂、合肥化肥厂的专项改造项目;加强复配农药和农药剂刑的研究开发,并大力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膜的产品质量,生产多功能农膜。对于支农工业更新改造开发研究所需的资金,财政、金融部门和科委应积极予以支持。
十、多渠道增加农业收入
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从1994年起各级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必须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加强农业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根据中央部署,抓紧组建省农业政策性银行,把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业务分开,保证国家用于农业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运转。今年要用好国家扶持商品粮、棉大县和“一优两高”农业示范区的专项贷款和8000万元共淮海专项贷款。省农行今年安排乡镇企业贷款6.6亿元,比上年计划增加51%,要保证投入效益;同时安排好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切实保证收购农副产品不打“白条”。
实行乡镇企业以工补农、建农政策。粮食、棉花、油料、蚕桑、生猪的技术改进费用继续征收。即将开征的土地增值税应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要按规定比例用于农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性资金互助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十一、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
我省自80年代中期对贫困地区实施的扶贫开发战略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按新的扶贫标准,全省目前仍有300万人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这些人口主要集中在深山区、库区、沿淮行蓄洪区,扶贫难度较大。为此,省政府决定从1993年开始实施“3358”脱贫工程。各有关县,要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我省“3358”脱贫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扶贫规划。规划的竹嘛要是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的乡、村和300元以下的农户。对贫困乡、村和农户,要采取得力扶持措施,真正把扶贫项目倾斜和辐射到贫困乡、村和农户。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审计制度,禁止挤占和挪用,保证扶贫效益。对深山区兴办扶贫企业有困难的,要学习霍山、金寨等县的经验,发展山口经济,即在较发达的集镇易地办厂,山上搞资源开发,山下搞加工流通,搞下山脱贫。要十分注意搞好科技扶贫,发挥科技在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并做好考核工作,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减轻农民负担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严格把村提留、乡统筹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任何地方都不准擅自突破。同时,也要向农民宣传,在规定范围内向集体上交提留、统筹款是应尽的义务,应自觉地完成。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编委皖编[1993]60号文件,抓紧配备人员,形成省、地(市)、县、乡(镇)四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要积极探索、寻找科学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如选择一定比例的观测点,进行直接监测统计。要建立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如农民负担预算审报审批制度、农民负担合同书制度、专题审计制度、举报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测统计制度等,把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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